我今天拜見辜狗大神,結果還真的有那個發到香港簡訊的號碼(85251368528)。為了跟諸位討論這件事,我就在今天特別註冊mobile01這個網站的會員。我就把我慘痛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在十月的時候,我一如往常看了電子帳單,結果帳單卻多了3K差不多的金額,一共是4,648,我當場被嚇傻。我第一個反應也是趕緊跟電信業者(遠傳)聯絡,然後再與遊戲橘子(盜刷的是gash點數卡)聯絡,還去報案。說他們給我的結果之前,我先說說我的手機規格與安裝了什麼Mobile APPs:
我的手機是hTC EVO 3D
我申請的是遠傳電信398 + 775 = 1,173的方案
手機內安裝的APP,除了預設的APP,還有Advanced Task Killer、APscan、Currency(查匯率)、Game Show Sounds(娛樂用音效APP)、Opera Mobile(從官方網站下載的)。我還有下載過鋼琴APP與計步器APP(這兩個已被刪除,因為不實用)。
儲值的時間是在十月十一號下午四點二十七分十八秒的時候,我當時人在公司,根本不可能上遊戲橘子的網站,更不可能上Facebook去玩那些遊戲。當天的國際簡訊,是凌晨一點一分九秒,我早就熟睡,根本不可能睡著的時候,還在發一個簡訊給我根本就不知道的香港人。
就這樣,帳單一下來,我先直接跟這兩家業者說明我根本就沒有做任何動作,卻莫名其妙的多了這3K的金額,故不承認我儲值。但是,電信業者說明我是不是手機有借給家人或別人,還是說去收到任何確認認證碼的簡訊,給予我不知道的人。我的媽!我當時真的很無奈,又很想罵人,因為我當天一直在上班,然後下班後打了一通電話給一個賣衣服的賣方,說要面交衣服,也發了簡訊,都只跟這位賣方有關。而借手機給別人,那更是不可能,因為我隻身到台北,一直都是一個人租一間小套房,自己一個人住,極少與室友有往來,很少回家,兩個妹妹都已經嫁人,我至今仍是單身,所以更不可能有把手機借給別人的情況。
到了警察局,警察局的警員也大概是頭一次碰到這匪夷所思的情況,他一樣也是問我有沒有收到任何簡訊或認證碼,但我的帳單只有收話紀錄(還包括簡訊、上網等),並沒有發話紀錄。我只好再打電話給電信業者的客服專線,客服專線的專員卻說:要調閱紀錄,就必須要再花錢申請。當時我因為被騙了很多,足夠我用很久,實在沒這麼多錢再申請發話紀錄,因此,我只好先靜待,這個是連警察都沒辦法的。
今天我再查閱十一月的電子帳單,由於我把小額付費的功能給關閉之關係,故帳單已經止血,沒有所謂的小額付費項目,但85251368528的國際簡訊,卻有五筆。分別在
十一月五日十三點三十九分三十九秒
十一月十日九點三十五分一秒
十一月十三日十五點三十九分零七秒
十一月十九日十四點五分五十三秒
十一月十九日二十三點五十六分二十秒
因此,這個駭客分別在這四天的這五次,要我被騙最多15K的費用。幸好我把小額付費功能給關閉,甚至我連其他兩支華電(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的小額功能也關閉(我申請一支給我的爸爸用,另一支給我的叔叔用),以免釀成更大的損失。
此次帳單雖然有點貴,但我還可以接受。這次電話因為用自己的電話發送簡訊,有了0.2K的簡訊費用。其實我很少打電話,大多拿手機上網,故我的電話費在1.1K到1.5K屬合理範圍之內。
關於業者把小額付費功能的預設為開啟,還有遊戲酸橘子吃夠夠的行為,真的讓我太不爽了。遊戲酸橘子也不能因為被裁員,而跟我們索取資遣費。
不知道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告知水果報還有數字周刊呢?我看時間報紙周刊(時報周刊)都有報導駭客如何用MSN竊取朋友帳號,然後假裝親友要去買遊戲點數卡,結果在交易平台網站(8591)變賣點數的經過,數字周刊應該要更積極地報導這一系列的專題,避免更多人被這個銀子彈殺不死的吸血鬼給害慘啊。
mhlee wrote:
為了1000要報警跑法院覺得不值得,
提供IP也只是想是不是自己家人有刷而不敢承認,
不提供IP就算啦,就算給我我就能知道是誰刷的嗎?
因為金額不大我就自認倒楣,
從頭到尾我也沒說要報警啊,
而且既然橘子認定是我刷的,
我是客戶那我不能要求提供自己的紀錄嗎?
我把小額付款功能關掉就好啦。
不知道你在激動什麼??(恕刪)
你可以仔細看小黑的發言紀錄,他上01是專門找人嗆聲的...
完全沒有建設性,別理他就好!
hetalia wrote:
我還以為我是全台灣唯...(恕刪)
對於相同遭遇的人~深感遺憾......
不過你的言詞讓我感覺,你是個開朗之人,不受瑣碎小事影響,實感佩服
Arlington wrote:
請問你是使用Andr...(恕刪)
我的手機跟hetalia一樣 hTC EVO 3D(還真巧)
最後在更新一下近況!!!
完成報案手續之後,電信客服來電告知,如果警方在隔年的6月30號之前未破案
這筆帳將由消費者吸收............當下真是一度錯愕......
之後去電與客服溝通,詢問,以一個以服務來賺取費用的公司,這是貴公司唯一的處理方式嗎?
業者一直以手機在消費者身上為由,將消費者當作嫌疑犯在處理,若警方能證明過失不在消費者(沒收到驗證碼)
那事後,消費者可以向貴公司如何求償...
過了兩天,目前還沒得到回覆
另外..給有相同遭遇的朋友一點小小的建議
1.人生,快樂最重要,如果經濟負擔的起,花錢消災,停了小額付款,風平浪靜
2.在你決定討個公道之前,你已輸了生活品質,你的報酬率遠低於血壓
3.在談判的過程中,請以警方,客服的立場為基準,來敘述自己的要求(請找同一個客服,免去重複敘述)
4.在與消基會陳述過我的情況後,消基會建議我先寄存證信函,然後消基會,會代表
消費者出面(這是非常珍貴的社會資源,除非到最後關頭,我目前還不想勞煩消基會)
5.不管當下的各位做了何種決定,都希望這次的歷練而讓你有所成長
hetalia wrote:
我還以為我是全台灣唯...(恕刪)
其實你根本不用去繳這筆錢
先寄存證信函給電信公司,說明該筆交易並非你本人消費
你只願繳交正常通話月租及網路費,如你是預繳客戶則電信公司不得擅扣預繳款項
否則依業務侵占或是竊盜罪提告求償並附帶懲罰性賠償
並且提醒電信公司不得故意停止電話/網路服務作為威脅,
否則算電信公司單方面違反合約,必須賠償違約金
通常存證信函一寄出去,事情就解決大半
不是你消費的,當然要由"預先代墊"的電信公司自己去跟遊戲公司追到底誰盜用了你的門號
而且還繞過了簡訊驗證碼? 一定是某方系統有問題或是有木馬/漏洞
讓電信公司與遊戲公司兩家公司去對打,看是誰的錯
不要傻傻地聽他們的唬爛證明自己沒有消費,
而是要他們(電信or遊戲公司)證明的確是你消費的(就跟信用卡盜刷一樣)
我認為遊戲公司系統BUG的嫌疑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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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宣導一下,帳單千萬不要辦理電子帳單+銀行自動扣繳
一旦被扣款就很難叫電信公司吐出來了,被扣得莫名其妙你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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