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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官座車即將通過,交通管制!!!!!!!!!!!"


tecowang8 wrote:
問題你罵錯人也罵錯事...(恕刪)


不對,我說得是應該立法規範,並建立緊急應變機制.

再提供一真實案例:

今天看到一個場景,
救護車輛要通行,卻遇到官員視察員警進行交通管制,
救護車前有車輛擋住,員警卻不願讓那些車輛通行,
即使眾車鳴放喇叭示意,員警依然不為所動,
直到有民眾看不下去,直接下車找員警理論,
員警回嗆不要再按喇叭後,才放行擋在救護車前的車輛通行,
到底官員的車輛通行與救護車輛執勤發生衝突時,
何者擁有通行的優先權?



如果這些真實案例還可以讓你繼續為高官護航,我真的沒話講了
能有權力只有正.副總統及行政院長
以前在外縣市還有省主席有權力交通管制
以前國防部長在外縣市由憲兵隊交通管制
外國總統也比照辦理
其餘它人是0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輕鬆騎 wrote:
能有權力只有正.副總...(恕刪)


我也覺得其他人都是0,

有人說高官是處理眾人之事所以可以交管,

那全台灣幾十萬的公務員也是處理公務,難道也要交管??

那種論述簡直亂七八糟..............


江麥可 wrote:
不對,我說得是應該立...(恕刪)


誰在護航誰了啊!?

你可以再自顧自的無限上綱啊!

該事件要檢討的是該員警以及該員警的派出所&分局吧!

員警的派出所&分局沒有做好教育訓練

員警反應不佳

這都需要檢討,懲處,再教育!!

但問題並不會是在院長以上車隊的"交管措施"



江麥可 wrote:
已經有真實案例發生了,希望你們不要再為官員護航,
如果你們就是官員或是官員的工讀生,希望你們將心比心.
起碼遇到救護車你也讓一下吧!!!!!

不知道我哪一句話,讓你覺得我在為官員護航了..??
也不懂我哪一句話,讓你覺得交管不用讓救護車..??
你那篇文會被唯讀..也許不見得是別人的問題..
所有不認同你的.. 對你來說都是為官員護航,不禮讓救護車... ...


但是你一開始的問題.. 跟救護車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是質疑官階交管的法源跟合理性...
江麥可 wrote:
我相信很多人是被迫等待大官車隊經過,
甚至很多人有急事被擋住,損失恐怕不是靠事後國賠可以撫平的吧.
建議可以規範大官車隊的行經時間,或是乾脆入法,
讓人民及大官都有參考依據,也同時給人民好的觀感.


江麥可 wrote:
既沒法源給大官禮遇,大官也應該跟百姓一樣等紅綠燈,
法律沒規範就可以交通管制給他方便,對於守法的人民起有公平可言?


江麥可 wrote:
正副元首的道路優先權有法律規範,何以大官不用?
難道大官的行為可以超脫法律?


江麥可 wrote:
正副元首都有法令明文規定,何以大官不用,任其模糊?
到底哪些官員通行需交通管制?何職等官員以下不得使用此權利,皆無規範.


江麥可 wrote:
今天就是規範不足,所以才會讓民眾有想像空間,
如同我之前提到的,希望在交管前告知民眾,
以免有急事者被擋住,才可免除民眾不好的觀感.




找到了一則新聞之後...
你就變成救護車的正義使者...
江麥可 wrote:
真實案例被我查到了,你還在為高官護航嗎?????
以下取自東森新聞:
扯!交管擋路 救護車「禮讓」高官座車
碰到救護車要禮讓,這已經是全民「行車禮儀」,但台北市中山北路和民權西路交叉路口,昨天卻出現一個很扯的畫面。一輛不斷鳴笛的救護車停在路口動彈不得,竟然是為了要配合交管,「禮讓」高官乘坐的車隊。看到這情況,目擊者氣憤的說這根本就是為了求快速、枉顧百姓的死活。


不認同你的就變成不讓救護車的人..
江麥可 wrote:
已經有真實案例發生了,希望你們不要再為官員護航,
如果你們就是官員或是官員的工讀生,希望你們將心比心.
起碼遇到救護車你也讓一下吧!!!!!



本來是你有急事被擋.. 演變成幫救護車上的人報不平......
江麥可 wrote:
今天如果是你坐在救護車上被擋住,
不知是否還可以那麼輕鬆的對應?請將心比心好嗎??

所以你的急事. 跟救護車一樣..??

如果你真的很急很急..其實你可以打110.. 若有必要.. 警察會幫你開道. .
也是有案例的..
google搜查"警車開道" ..就有很多.. .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全台灣就只有3個人能享有交通管制的禮遇

正副總統和行政院長

如果總統車隊碰上救護車原則上是要理讓救護車先行通過

上面有案例說沒讓救護車先通行

下場當然是當時在路口控燈的交警被檢討處分

那只是一個錯誤的個案而已

那個員警碰過那種情況不知變通

理應要讓救護車通過才是

但不要把個案轉變成通例並且無限上崗到什麼總統指揮硬要先通行好嗎?

江麥可 wrote:
謝謝neternie...(恕刪)

對於道路的使用, 台灣的警察權力很大的

這其來有自, 畢竟台灣解嚴到現在也沒很久

當時法條很模糊, 大開警察方便之門

很多都是簡單一句: "以現場警察指揮為準"

考駕照都會考的一題

既然警察權很大, 大官要用道路上面命令下來

下面的警察就封路開道, 大官的車隊根本就不必有啥相關法規

除非全國正視這個問題, 逼立法院把法條配套出來

不然真的沒牠們皮條

總之

台灣的政治演進太快, 法律以及政府編制都還停留在以前

遇到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立法怠惰又不專業

沒人關心更沒人整套下去處理, 台灣的不幸啊
江麥可 wrote :

某關黑  wrote:
毛球向來是不計報酬的...(恕刪)



已經有真實案例發生了,希望你們不要再為官員護航,

如果你們就是官員或是官員的工讀生,希望你們將心比心.

起碼遇到救護車你也讓一下吧!!!!!...(恕刪)

唉唉
大招太早放啦,真沒殺傷力

clone104 wrote:
你們都不知道 鬧的人...(恕刪)


對於鬧的人我也無言以對了,現在民眾對政府的觀感如何大家都知道,也不用我多說了,

總之就是呼籲政府立法正視這些問題,以免民怨更深,

那些愛護航的人,不論是不是政府特派員,我也不能說你們不對,

也許是你們的職責所在,也許你真的可以忽視那些案例,

但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有急事又被交管的窘境,不然只能自嘆倒楣了.........
01的管理員不知道是吃什麼的

這種文章還不回收...

自私自利 狗官高官 隨他高興喊

以為放著這篇文章 戰火就會消除嗎? 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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