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ko wrote:如果靠著路邊右轉, 會被條子杯杯抓到....(恕刪) 哈哈,依yukiko兄所畫的圖來看,恐怕已經轉到對向車道了.或許可以躲過右側的警察跟行人.但只怕躲不過對面的行人及車群....
wise wrote:長久以來,敝人都是十...(恕刪) 這我也有話要說 :10多年前,我送老婆上班要經過台北師大附中.有一次,我這邊已經亮綠燈了,我就要啟步通過路口.可是學生還一直在牛步的慢慢的慢慢的通過對他們來說已經是紅燈的路口.眼看著我這邊的綠燈已經要變成紅燈了(我是第一部車,而且後面的其他車輛也已經不耐煩的按起喇叭了!)於是我就按了二聲喇叭,告訴師大附中的學生,請他們快速通過;誰知這些學生還是用比牛步還慢的速度通過路口.這時,我失去耐心了!於是又按了一長聲的喇叭!站在路口一直沒有指揮交通的交警於是將我請到路邊,說要開我罰單,理由是 "不禮讓行人"!雖然說禮讓行人是應該的;但是要駕駛人禮讓牛步通過路口闖紅燈的行人,這是應該的嗎?警方在執行勤務時,也該為駕駛人想想,不要鄉愿的照本宣科.
我覺得乾脆行人號誌與汽機車號誌獨立開來算了!我也有碰過樓主的問題!基本上若第一台車(機車)因為禮讓行人,而讓後方來車剎車不及怎麼辦?!也就是說,行人在指定時間內穿越馬路後,號誌再放行汽機車右轉!但我相信也會衍生出一個問題~那就是綠燈右轉的汽機車,時間本不夠用!(等完行人走過去,應該剩不到10秒吧)所以,最佳王道做法~用牽的
姑且不論政府的罰單行為台灣人真的缺乏禮讓行人觀念就像前面有人提到加拿大之前去日本也遇過類似狀況我跟朋友在路口找路忽然旁邊車輛大排長龍一看原來是朋友一時無心一腳跨在馬路上另一腳還在人行道上左轉(如同台灣右轉)的車輛就自動停下來等待,後方排著十幾台車也沒一台按喇叭同樣場景換在台灣根本不可能發生啊XDDDDD台灣的駕駛連走斑馬線的行人都不讓了更何況是沒要過馬路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