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談時,應該只是做最後的確認,而這方面全部是自由心證。要是以前就有辦過的話,會很快,沒有的話,可能在面談時會被叼。
其他的證明應該都是備而不用,等需要時再拿出來。
我在今年一月時辦工作簽,和我老婆一起去(眷屬簽),結果從頭到尾只看政府的文件(工作證),其他的文件都沒看。一開始說中文,等看到是辦工作簽時,馬上換英文跟你聊....隔天就收到簽證了。
重新辦的話,應該要備妥更多的文件,皆下來就是看運氣,看看您能不能說服簽證官了。
PS:連問都沒問,就直接揉掉收件單,是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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