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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 無罪判決。

這件事讓我認清了該公司的態度,
從那之後就不買維大力的產品了。
恭喜恭喜,恭喜樓主沉冤得雪,當初看到小蝦米對大鯨魚,真是很擔心,
還好,終於法官還你公道.
在美國,要是消費者遇到樓主的情況,
早就告到發瘋,而且還會有很多免費的律師團出現.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你沉冤得雪~要對抗大鯨魚實屬不易~賀
推一下...
自從蟻大力事件發生後
小弟就改喝維他露P了
真的可惜了一家原來還有良好企業形象的公司
不知這一兩年年, 對他產品的影響到底有多少??

smillcat1219 wrote:
2審全案定讞了~~法...(恕刪)


定讞就是不得再上訴了,廠商沒有「含扣」的餘地了。
除非提非常上訴,但此案左看右看怎麼看都不符相關要件~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
既然無罪定讞了....那..

可以反告廠商誣告嗎?
不然光浪費時間人力金錢跟無良廠商打官司..怎麼賠償?
恭喜你

無罪定讞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向該公司求償你花這麼長時間來證明你沒罪的"精神賠償"呢?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恭喜版大!!!!!

這件事真的讓一般市井小民看到對抗商業公司不公平的對待時,正義是多麼樣的卑微...

再次恭喜!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Jason Chen @Taiwan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還依稀記得..當初有幾個傢伙

各個砲火兇猛 大刀闊斧的




現在怎都神隱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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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一下 幾位砲火哥 還都有持續上線哩!!

只是為何神隱裝傻 我就不得而知了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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