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418 wrote:"政府委外民間"拖吊...(恕刪) 小弟覺得政府單位必須對於貨運行業有另外的開罰方式首先不反對違停受罰的作業但是必須要有配套,他們也是辛苦工作全年無休的勞工朋友他們是縮短了貨物寄送的時間(不像當初沒有受到競爭壓力的郵局)你要拖車,應該要先有時間緩衝你們有沒有想過,車上或許有什麼貨物是救急的!(雖然不是一定)且你們拖走,受到影響的不是只有司機一個人,而是車上所有貨品的收件人跟寄件人政府在規定拖車計畫時,應該要先對於這些行業做另一個罰則規定可以不做當場拖吊,但會以開單舉發不過在開單舉發前,先考慮,台灣的道路規劃,幾乎是停車位一位難求(尤其市中心)請問一下,如果官員們是司機,你們該怎麼做?
飛 力 wrote:應該要一個專職司機+一個送貨員的配置才對違停罰單就可以請一個"專職送貨員"了吧...而且只要在重點區域配置2人即可 這種方法其實是因應開紅單問題所衍生的不得已方法目的只是因為車上有人,警察就不會開單、拖吊但,違停問題有解決嗎? 沒有!送貨成本卻上升了....竟然有人反而認為要請"專職送貨員"....
jamesity wrote:沒錯,違規停車是貨車...(恕刪) +1送信的郵務士也常騎著摩托車在人行道上亂竄,也不見甚麼強勢的取締。台灣的法律規定有時候往往是造成對立的主因之一。有人提到已經違規了,沒錯。但是造成這樣的原因更應該去討論。紅線停車的跑車 VS 紅線停車的黑貓,兩者應該做不同的處理否則怎能讓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