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edatsun wrote:難不成要一天到晚讓酒駕的混蛋隨意撞死人而視而不見才叫做民主自由?...(恕刪) 我也不明白了,之前一直說酒駕判太輕什麼的,結果現在又酸人家執法嚴格,看來大家還是比較認同酒駕撞死人賠錢就ok和找民代關說這樣的制度吧?
HUSTER wrote:這車不便宜呀,要一百...(恕刪) 酒駕刑度比我們這邊重多了。不過這是公權力執法問題,基於安全理由,而破窗強制執行,似乎合理但如在我國情況就不同了,一定有人說違反人權,警察執法過當。
看到這則新聞跟看到那個判七年的根本就是兩樣情七年.....那禍害現在還躲在媽媽的翅膀下慢慢等七年....三年?慢慢的 慢慢的 慢慢的一直到消失台灣啊 D3玩家去投書抗議 至少都還得到廠商的回應就講這次葉他媽少這條 官方有什麼反應嗎?
苦力台勞 wrote:呵呵官二代或是軍委書記的小孩,車牌都是紅色的WJ開頭,哪都暢行無阻 在台灣不需要葉少爺之流的就可以了葉少爺家既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啥軍中幹部的小孩酒駕撞人後一樣逍遙自在在台灣有錢就是硬道理也沒比大陸好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