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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去打鳥,卻看到打小孩...

確實..不能只是宣洩..

坦白說.我打很兇..

但是打之前..都已經再三警告了..

一路上都用扣分扣分.沒有玩具可買等等..

回到家會先叫他們到房間等..

然後審問罪狀.因為小朋友通常回到家都忘記了...

確認有錯後..我就打了...

那另外...

可否請你女朋友還來我家隔壁管一下...

我每天鬧鐘還沒響..就聽到小孩子被罵...

我也打過電話到113...警察都看過了..

拜託你了..

也請教一下..妳女朋友在哪個分局??編號幾號?? 姓啥叫啥??

我請長官表揚一下...

yu.shin wrote:
今天兩人騎車出門,想...(恕刪)


老實說有影片的話比較看的出來過程,否則單憑描述幾及兩張照片,其實很難知道事實為何。在還不知道真正的事實為何,就先下了結論與判斷,還把過程直接po上來,熱心之餘,建議樓主再仔細想想到底周不周全。

and 我認同你這句話的論述「他的家長這樣是錯誤的」,but老實說我建議樓主先有小孩再來評論,或許會比較有說服力。

說真的~

如果樓主想救人,應該拍照存證報警
而不是開窗嗆聲~

樓主的英勇行為如果僅止於嗆聲出氣
那遇到兇殘的暴父,樓主咆哮過後只是增添一條亡魂而已
對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

更何況旁邊還坐著一個,對法律及犯罪心裡學熟稔的女警~
竟然先咆哮的是她?

善行在嗆聲、PO網的瞬間,完全消彌殆盡..........
樓主心態可議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我認為...

賞罰分明很重要沒錯!

但今天小朋友做錯,是否應該要先用口頭上教訓,要打要罵都應該回到家再處理

而不是小朋友不小心在車上弄倒飲料就直接在大馬路上管教

這是不是因為大人的情緒管理不夠好,是否應該先口頭警告回到家再做處理?

萬一等到新聞又報出來虐童致死案的時候,

再來一直罵這家長不是人,怎那麼可惡,有沒有人性!

是否都是因為當下的情緒所造成的?

omio wrote:
我只知道,小孩是一片白紙

他會做什麼事情,是因為『他看到』別人怎麼做

除了生病的小孩,我不信有不能溝通的

家中剛好經歷帶過5個小孩



黑白臉已經夠了

要讓小孩知道什麼是錯的,真需要用到大人的『暴力』???

你也太看得起小孩了吧?



動棍子有用?
他會長大
越打越不痛

修了外在表現,但內心呢?
真的懂得怎麼做是對的?
心理不會偏差了??


誠心建議你,再次思考一下...(恕刪)

我想就您的論點來說,過去被打罵教育而生的小孩現在都該會反對打罵教育才對,
而且會大力支持不動手的教育,事實上...,您真的見識的太少了。
建議您去當一下國高中的老師,不用多,1個月就好,保證你會支持適度的打罵教育。
anyway...
您開心就好,反正不是我的小孩。
smartlen wrote:
確實..不能只是宣洩...(恕刪)


我們在嘉義縣,老實說多數警察對這種事都很皮,最好的方法是盯著警察當場通報社會處、局等地方一線單位。
就各位先聞建議,小弟拿掉圖,純討論教育。
我覺得 小孩還是多多少少要教訓!!

畢竟 現在不教 以後讓社會來教 就麻煩了....

還有 沒錯 每個小孩不一樣 有些小孩不適合打罵教育 但是 也不是每個小孩都適合愛的教育!!

我想 該如何懲罰 以及適當性 這都是家長 該好好自我管理及學習的....

孩子要照顧 也要加以管教 導正 而大人也可以從中培養耐心等等!!

互相成長 才是對將來最好的示範 也才是真正 愛的教育!!

人之初性本 善? 惡?

有些小孩與生俱來就是很好管教,有些小孩與生俱來就是有叛逆的血液需要輔以言教 身教 甚至父母親適度的打罵,而這些都是因人而異來施教的。

這棟樓一方贊成打罵教育,一方則反對體罰。

古人說 : 因材施教!

omio wrote:
也許大家理念不同我的...(恕刪)


你家小孩比較乖 我家小孩不乖

能講誰要打

我也打我家小孩 可是一年不到3次

為啥 我也會講 她聽我不會動她

不聽 我一次就讓她知道不聽話的下場

她現在6歲 我從他出生到現在只打5次

最近一次是7個月前 用藤條打10下(她屁股都瘀青)

現在除了少數小朋友因還年幼會稍微任性的舉動我會罵她以外已經變很乖了

打沒用嗎??對我來說 不但減少我生氣次數外 還變得非常有禮貌(我會生氣的主因) 我覺得非常有用

要告我虐童嗎??

有想過如何當父母嗎??我想我有想過要如何教育我的小孩 但我不會去質疑別人如何管教自己的小孩

除非該父母已經到法律已經不容許的虐待行為

fuzzyman wrote:
說真的~

如果樓主想救人,應該拍照存證報警
而不是開窗嗆聲~

樓主的英勇行為如果僅止於嗆聲出氣
那遇到兇殘的暴父,樓主咆哮過後只是增添一條亡魂而已
對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

善行在嗆聲、PO網的瞬間,完全消彌殆盡



我贊成樓主的出發點

但也贊同你說的

1. 嗆聲快閃的方式,的確會惹來更多的憤怒而已

2. 上網公審的方式,在資料不足之下,很容易變成兩派互罵,對探討事情無幫助




就像,路上有人跌倒昏迷,有人挺身去大喊救人救人
雖然他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在第一時間做出正確的事情


我都覺得要鼓勵了

因為他已經比很多冷漠的人,好上太多了

就算他一開始的『行為』的過程,有爭議和錯誤

我都不忍責怪了



誰能在第一時間,第一次,就做對所有的事情呢??
特別是,我們都不是在現場的人

我們不見得作的比樓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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