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情況物體有可能比妳快 但不可能10倍速無論對你或對靜止的第三者物體都是接近光速為什麼一開始假設接近光速後面又打破自己的假設如果超越或等於光速 則質量的運算結果在算式上就近乎不存在*光速是絕對的 你在近光速情況下看身邊的光 它的速度還是=C*<==此行解釋是從他人那看來的 有問題請指正
jesuschris wrote:假若你現在已接近光速的速度移動你看到一個物體以相對於你10倍的速度在移動物體跟你移動方向相同請問物體速度1.用10倍的光速在移動2.用11倍光速在移動3.靜止4.接近光速 無解~題目字眼使用出問題假設你是等速移動,無論你以相對速度多少於任何人你都可以視自己本身為靜止狀態.也可說成你認為自己靜止,但對其他也認為自己靜止的人眼中的你有可能作相對於他的某方向等速移動.當看到一個物體以相對於你10倍的速度在移動...答案可能只有3可選,但選了會覺得這問題問的很愚蠢.
B46 wrote:此種情況 物體有可能...(恕刪) 從老愛的相對論來說,你引用的正確的。但是版大的問題是他以接近光速(舉例)運動,另一物體是十倍速度於他,所以該物體已經超過光速。超過光速的問題,就不要扯上什麼相對論,因為相對論的基礎是物體運動速度永遠超不過光速。(當然也有特例),但是不想再解釋了。哎,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沒有那麼淺薄,被你們引用來引用去的。不攜帶信息的粒子,移動速度是可以超過光速,但是對於我們來說用處不大。比如說你打手電筒,照月亮,然後移動手電筒,你會發現,月球上光斑的移動速度超過光速。但是,因為不能攜帶信息,所以相對論還是說沒有物體運動速度超過光速。另外你們所指的第三觀察者,經過試驗。效果是如下的:如果A相對於C以0.6c的速度向東運動,B相對於C以0.6c的速度向西運動。對於C來說,A和B之間的距離以1.2c的速度增大。這種「速度」--兩個運動物體之間相對於第三觀察者的速度--可以超過光速。但是兩個物體相對於彼此的運動速度並沒有超過光速。在這個例子中,在A的坐標系中B的速度是0.88c。在B的坐標系中A的速度也是0.88c。也就是說,在已知世界,光速的最大的,沒有超過的。所以不要舉什麼例子,說超越光速運行,然後再想著用相對論去解釋。因為在廣義相對論中,不同地點的速度是不可以直接比較的。月亮的速度只能與其局部慣性系中的其他物體相比較。實際上,速度的概念在廣義相對論中沒多大用處,定義什麼是「超光速」在廣義相對論中很困難。在廣義相對論中,甚至「光速不變」都需要解釋。愛因斯坦自己在《相對論:狹義與廣義理論》第76頁說「光速不變」並不是始終正確的。當時間和距離沒有絕對的定義的時候,如何確定速度並不是那麼清楚的。希望你們真的弄明白了。
比如說你打手電筒,照月亮,然後移動手電筒,你會發現,月球上光斑的移動速度超過光速。但是,因為不能攜帶信息,所以相對論還是說沒有物體運動速度超過光速。lnjpzhw wrote:從老愛的相對論來說,...(恕刪) 針對這點,個人覺得有點疑問,舉個例子不知適不適合,假設我今天拿一條水管往牆上噴水,然後快速由左向右移動,當水注的速度為10m/s時,水注在牆上移動的速度應該也不超過10m/s,因為你移動再快,後面的水跟不上,最終還是受限於水注速度.這種理論能否套用在光斑的移動.
ul4xjp6 wrote:比如說你打手電筒,照...(恕刪) 不合適,可能是我沒說明白。因為我舉得列子是這樣的,人沒動,而手電筒在動。計算的是三角形。我第一次照的地方,和我第二次照的地方,之間的距離。除以我手移動的時間。得出的結果光斑移動的速度,超過光速。我的意思你懂了嗎?這個和水流速度沒辦法比較。畢竟水管內的流水速度,受到管徑大小影響。
lnjpzhw wrote:比如說你打手電筒,照月亮,然後移動手電筒,你會發現,月球上光斑的移動速度超過光速。但是,因為不能攜帶信息,所以相對論還是說沒有物體運動速度超過光速。 還是沒有超越光速.因為頭一顆落地的光粒子跟尾巴那顆光粒子不是同一實驗物體.舉個例子有對雙胞胎兄弟.你先看見哥哥出現在你眼前,一秒後看到弟弟出現在60萬公里外後就說他們移動速度高達兩倍光速...雖然他們倆長的很像,但是其實並不一樣~
B46 wrote:所以應該說光班投...(恕刪) 光斑在月球上移動的速度不超過光速,如之前所舉例子,因為你再怎麼快速移動,後面的光跟不上,速度還是受限於光速,也就是說如果月球由西到東的距離是一光年,當我们拿手電筒一秒鐘內由西向東快速畫過,看得見光斑的話,光斑由西向東應該也是走一年的時間.以上也是小弟多年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