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這句叫廢話
追訴權自有其時限
不會因當事人說要保留而延長
也不會因為當事人口頭表示放棄而消失
媒體應有教育責任
搞這種以訛傳訛的反教育?
嚇唬人的同時
也自我提昇些吧!!
3.關於發文內容所指涉的本公司同仁,並公佈其個人姓名、職稱等資訊,實已侵害員工權益,對此等不當行為,本公司深感遺憾。

=====================

我好奇想問一下眾多01的朋友們

原來公佈姓名和職稱是侵害員工權益

我每次看新聞都是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
這樣新聞台侵害的郭先生的權益??

或是
總統馬英九先生關於電價調漲 (電視台把馬先生電的慘西西...)
這也算是侵害到馬先生的權益嗎

還是我理解的有錯誤啊
nextvod_service wrote:
針對Mobile01會員『GO GO Q』


原來的 GO GO Q 哪裡去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nextvod_service wrote:
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恕刪)
花哈捧?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館裏猿最愛橫行霸道 wrote:
不論是刑事案件的「告訴期間」、「追訴權時效期間」,或是民事事件的「消滅時效期間」,
都不會因為當事人曾經事先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
而發生各項期間停止進行、中斷或延長之效果。
在一般新聞報導中,常見當事人對外聲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只能解讀為其不排除日後會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而已,
並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

(換言之,即使不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也不會被視同拋棄法律上的權利)。

本人基於保護閒聊版歡樂的立場,將保留一切可以取笑的權利!
不過.我不用保留也一樣可以笑啦!~~ ....

多謝館裏猿科普~!!

ltu6323 wrote:
我好奇想問一下眾多01的朋友們

原來公佈姓名和職稱是侵害員工權益...(恕刪)


郭台銘跟馬英九算是公眾人物

一般百姓算是一般百姓

公眾人物可公開受評 一般百姓有自我的隱私權

這以前在某演藝界人士還是某知名人士控告狗仔時法官有做過見解
簽到先
現在有點忙
晚點來看
應該很精彩

唉呀呀..
我想說會由壹傳媒的對手發砲..
沒想到自己處理的速度還蠻快的....
這下精彩度減半了..
開記者會或發新聞稿比較快吧
不過這樣會讓其他同業有機會做文章...XD

nextvod_service wrote:
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恕刪)

由此態度,拒看壹電視。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