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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發生車禍,我們被要求賠償100萬,怎麼辦啦...嗚~~


tong63tw wrote:
這種情形,我也發生過...(恕刪)


誰說人沒掛就沒有刑事責任的啊...
那過失傷害是民事案件嗎?
哪個警員給你這種錯誤的法律知識的啊...
jackel22 大說的沒錯

只要對方有受傷就有刑事責任喔
不是說一定要掛了才有
而且就算他有有錯
只要你是有責任的幾乎都會成立
只是盼多久而以
可以判一到6個月

不過我覺得你好像想太多了喔
你只要想要不要背這條紀錄就好了
如果覺得無所謂(只想說賠少一點的話)
就給他告
很難賠到50萬而且保險公司會出
你只要負擔易科罰金的錢

反之如果不想留下這類記錄
那就只能盡力去和解囉
把問題簡單化處理起來比較容易
個人對於此版的案件傾向給他告
基本上自己能做的都做了
上調解委員會也會有紀錄
一切就交給法官判斷
過失傷害部份大部份都是緩刑
只要在緩刑期間不再犯
就不會有前科存在
雖然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不過我個人的經驗來說
對保險公司是頗有微詞的

我母親前年要過馬路時經過一台停於路旁的汽車前時
對方(未滿20的補校學生)在引擎發動且檔位在D檔的情況下
只為了彎腰檢東西 踏到油門
車子往前衝 撞到我母親(58歲)
結果腳踵起來(表面輕微外傷)經送醫檢查後發現膝蓋骨裂有裂痕
對方父母也是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有上調解委員會)
可是我們只要求賠償10萬元
又沒要求其他 照理說只要對方同意這個金額
保險公司應可全額幫對方賠償(由調解委員講的話判斷)
但我個人覺得是保險公司人員想壓低賠償金額
要對方不要同意我所提出的賠償金額(我猜的)
將過討價還價結果7萬5和解。

但其實我並不滿意
因為一個快60歲的人
其復原能力其實很差
到現在走路膝蓋還是會痛
我覺得要求10萬已經算少了
但對方父母是鄉下人(我沒有瞧不起鄉下人的意思)
保險公司說什麼就做什麼
在調解的時候
我很想說一句
那不用賠了 我家又不差這10萬
那他母親也給我撞一下就好 大家扯平
可以嗎?




kevinliao wrote:
jackel22 大...(恕刪)


唉~~我朋友也說我想太多,可是我一定要想啊,因為家人都80好幾了,三不五時就接到對方電話跟老人家大小聲,說我們沒誠意,我真不知道我們還要怎樣有誠意, 難不成答應賠50萬,那好,賠完換我跳樓. 不過之前去看他們,都沒有錄音耶,只有第一去他家談的時候有錄音,所以對方很惡劣喔,在第二次協調庭的時候,就說我們跟保險公司互推責任,還說我們從來沒跟他們要過任何文件,好加在那次有錄音,不過也讓我看出對方真的有點XXX.....
我正在跟家人商量, 評良心說, 我倒希望家人背一條紀錄, 倒不是不孝順, 而是我已說破嘴叫他們不要再開車了, 就偏偏不聽, 這下好了, 搞的大家人仰馬翻, 如果記上一筆, 可能有點警惕作用吧, 唉~~我到底醬的想法是不是有問題呢?
真的好感激大家的意見&鼓勵喔, 我已經慢慢有個頭緒了. 唉~~剛剛又收到一封開會通知, 是對方申請的, 叫我們去開會, 說什麼是"初步判決", 真不知還有完沒完......
上一篇回應是因為看到保險公司有感而發
不過既然對方要求這麼大數字
你就交給法院吧 判多少賠多少
大家都不得異議
除我母親外我自己也出過車禍
案例跟版大家裡的事件有點類似
不過我是受害者
我在86年3月騎機車載我同學(當時時速約30-40)
經過一台汽車旁時 忽然車門打開 我就倒在地上了
送醫後發現右腳脛骨骨折 我同學連皮肉傷都沒有
打鋼釘加石膏保護
我自認為要求30萬並不過份
但對方說賠不起(30多歲婦女且離婚) 且毫無誠意 當時送我到醫院後人就走了
只去醫院看過我一次 且電話常找不到人
最後只好上法院
在法院上(法官為女性)感覺上十分同情對方
還幫他跟我殺價
最後以12萬談好了(訴訟程序半年)
原本要結案了(法官在庭上說回家等判決書)
結果一個多月後又接到出庭通知
換了一個女法官 一切重審
第二個法官明顯對我態度不友善(又是訴訟半年)
我懷疑是對方靠關係走後門
不過在跑了一年的法院後 我也累了
所以當法官判對方賠7萬的時候 我也就同意了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 提供給版大及網友們參考
到現在我仍非常氣憤 台南地院的法官 讓我對司法 非常的厭惡及不相信
人治的社會就是如此 我會永遠記著的
事情以過這麼久了 我的腳卻無法回復到原本的狀況了
走路不順 重心得放在另一隻角 連帶使的另一隻腳膝蓋出問題
請問 這只值7萬嗎???????????????????




chih0106 wrote:
大家都站在肇事者的角...(恕刪)


這有問題
如果因為車禍一整年沒法工作,都算了一年的工資下去
怎麼可能這一年還每天坐計程車趴趴造?
算給他一年的休息費用,就不應該算一年的計程車費
尤其是天天坐500元的計程車錢?是因為沒工作天天坐車遊街嗎?
有問題請在版上直接提出大家討論,別直接PM問老頭,老頭沒跟原廠收費做客服,謝謝
不用擔心,如上面的經驗
等法官判,
有過失的準備緩刑的罰金就好了,
協商時最好也錄音保留證據
台灣...
真的應該學學日本在撞到人後的責任來立法,
一切有合理規定(無法工作的休養期間生活費.家中的生活費...等等),
又不會遭滿天開價(撞到黑道.民代.立委關係人物那部份例外)。

一切交給法院裁決,
合理性比較高,
誰叫大大您家人是撞人的那一方,
這點,
請您要注意到呀...。
2019 SUZUKI VITARA 1.4S AllGrip
如果是小弟,我會傾向建議樓主給他告.....
1.運氣好拖過半年,那就沒您的事了,全部都由保險公司負責解決!
2.沒拖過半年,了不起判個3-4個月,易科罰金約十來萬,民事的部份都由保險公司出,您也不用花這麼多錢!
3.通常受傷的人只想以刑逼民,來求得最大的利益!您可以用易科罰金的金額為基準來談,看這十萬看是要交政府,還是交給對方而已............
4.對方打電話來還大小聲.......還不簡單,錄起來就好了!運氣好遇到對方問候你家祖先,還可以告他哩!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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