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小弟,我會傾向建議樓主給他告.....
1.運氣好拖過半年,那就沒您的事了,全部都由保險公司負責解決!
2.沒拖過半年,了不起判個3-4個月,易科罰金約十來萬,民事的部份都由保險公司出,您也不用花這麼多錢!
3.通常受傷的人只想以刑逼民,來求得最大的利益!您可以用易科罰金的金額為基準來談,看這十萬看是要交政府,還是交給對方而已............
4.對方打電話來還大小聲.......還不簡單,錄起來就好了!運氣好遇到對方問候你家祖先,還可以告他哩!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