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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我和一部份家長的退出課輔讓學校降回原價 讓需要的人去讀~~

Lutz wrote:
首先為回文語氣不佳向...(恕刪)


以下為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活動實施要點 中的第九點收費部分

九、收費:
(一)本項活動所需經費,由參加活動學生之家長負擔,其收費標準如左:
1.上班期間參加者:
教師鐘點費(元)×每月或每學期節數÷0.7 (鐘點費所占比例)÷25人(固
定)
計算式說明:教師鐘點費為260 元(上班時間)
每月或每學期節數(以實際上課節數計算)
例如:260 ×(25+26+29+19)÷0.7 ÷25=1,471 (取整數為1,470 元)
其餘類推。
2.下班期間參加者:
教師鐘點費(元)×每月或每學期節數÷0.7 (鐘點費所占比例)÷25人(固
定)
計算式說明:教師鐘點費為450 元(下班時間)
每月或每學期節數(以實際上課節數計算)
例如:450×(25+26+29+19)÷0.7÷25=2,546(取整數為2,540 元)其餘
類推。
3.上下班期間均參加者:前二項費用之和。
4.參加課後活動的學生,若下班時間參加每日一節之補救教學,則參加補救教學
之時間不計入參加課後活動的時間內,其費用亦不重複收取。
(二)若同一年級參加總人數未滿二0人時,可酌情提高收費,惟不得超過原收費的百
分之三十五,並須報局核備。
(三)若每週參加時數未達節數最高限,應依比率減收費用。另對貧困學生應酌情減免

(四)全學期費用,由各校依上開標準計算後收取(個位數無條件捨去,取整數),開
立收據,不得超收費用。並得由學生家長選擇一次繳費或分月繳費方式辦理。


以上提到下課時間教師的鐘點費為450元,以樓主提出之美語班來說共上課34天計68堂課,因此學生收費標準為:450X68/0.7/25=1748,此數據與樓主出示之收費標準相同(僅多1元),而法規規定以25人為原則(該法之第六點),如有超過必須拆班(但該校已超過35人才拆班),試算拆班後的收費(收費最高的試算):

36人拆成二班:450X68/0.7/18=2428

而校方採多收30%來計為2274,較拆班後的費用較低。

因此個人認為,這個收費標準是合理的。如樓主對於費用問題偏高,則必須針對該法規的師資鐘點費以及計費標準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疑義才是。


樓主更改的標題變成 "我真的希望我和一部份家長的退出課輔會讓學校降回原價 讓需要的人去讀~~ "
我不了解辛亥國小是否有 "課輔會" 這個單位,因為我是第一次聽到的。而課輔會是由家長來成立的,好奇怪!
我小孩是念銘傳國小的,學校的 課輔課 及課後社團 是由 教務處 及 訓導處 負責處理的,而且學校只有家長會,並沒有 課輔會。

我想樓主的意思應該是 要上課輔課的 的小朋友 剛好人數 不多不少,一班的人數太多,拆成兩班 人數又不足 要加收費用,希望部份家長能讓小朋友不要參加課輔課 讓課輔班能達到一班的人數而且不要加收費用。

那樓主為何不請未參加課輔課小朋友的家長讓他的小孩參加課輔課?讓人數達到兩班而且費用也不必再加收,這也是一個方法之一。

樓主是否也能請您去比較一下台北市其他國小課輔課及社團的收費,我只能說辛亥國小的收費相當的合理也便宜。
chih0106 wrote:
樓主更改的標題變成 ...(恕刪)


我真的希望我和一部份家長的退出課輔會讓學校降回原價 讓需要的人去讀~~

我認為他應該是說 :

我真的希望我和一部份的家長的退出課輔, 會讓學校降回原價.....

你讀的斷句的地方可能有錯~
其實我個人覺得學校要漲也是沒有辦法的
畢竟老師也想早點回家
而且費用說真的還是比外面安親班便宜多了
而且我個人覺得不一定要讓小孩上安親班或課輔啊
我自己也有三個小孩
雖然還小
不過我覺得還是要尊重小孩自己的意願
看小孩自己是否有興趣去學習
不然小孩的童年只有一次
應該讓小朋友能夠快快樂樂的成長不是比較好嗎?
一定需要補習嗎?
有補過習的小孩不見得會比沒補過習的小孩快樂和聰明
小孩的成長是比較重要的
我想低收入戶的小朋友想要上課輔基本上應該還是有管道可以協助的
雖然很多規定都會有漏洞
如身心障礙停車證的問題
很多人就覺得很不公平,我也常常看到賓士車也有那張證
不過人家就是有辦法申請(離題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先看小孩的想法才決定要不要上課輔是最好的
至於多了那一點點錢對一般的家庭是還好啦
只是對低收入的就有影響的(應該可以跟老師反映,可有無其多補助之類的)
相信應該可以解決的
樓主的想法,個人覺得滿敬佩的~~~
樓主是想藉由自己及一些家長的退出,讓課輔班的人數剛好控制在26~35人,不用漲價的範圍!!
讓更有需要的人去參加課輔~~
另外,搶迫吃完中餐才能回去這點,學校的做法應該更彈性一點才對~~
richard32 wrote:
樓主是想藉由自己及一些家長的退出,讓課輔班的人數剛好控制在26~35人,不用漲價的範圍!!
讓更有需要的人去參加課輔~~
另外,搶迫吃完中餐才能回去這點,學校的做法應該更彈性一點才對~~...(恕刪)


我就是希望學校能更合理更公開~~ "敬佩"不敢當~的大大路見不平的更多~
My 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armadise-daven/
richard32 wrote:
樓主是想藉由自己及一些家長的退出,讓課輔班的人數剛好控制在26~35人,不用漲價的範圍!!
讓更有需要的人去參加課輔~~
另外,搶迫吃完中餐才能回去這點,學校的做法應該更彈性一點才對~~...(恕刪)

反向思考一下~
如果超過35個要參加不會想辦法找到52個人 開2班 不就不用被多收30%~
補充一點

請參考

教育Q&A:營養午餐無法彈性訂購
Q:國中小營養午餐可否彈性訂購,是否可以一星期只吃四餐,或少吃一、二餐?

A:目前各縣市國中小依據「直轄縣市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營養午餐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營養午餐,收取的午餐費、基本費及燃料費,由地方政府納入代收代辦費用收取規定中規範,目前大多以一週五天、一天一餐,平均每月六百元為收費標準。

台北市興雅國小校長宋豐雄說,若學校是委託校外中央廚房代製午餐,大多是以年度訂約,合約中需明定一學期多少學生、多少天,以利業者採購煮餐精算成本,因此不能彈性減少午餐數或學生數。

有部分學校則是直接向餐盒業者訂購餐盒,多是按月計算,學生如因故無法用餐,就可以取消下個月訂餐,但為顧及業者做餐方便,大多還是無法接受零星天數的取消午餐。

教育部目前有補助低收入學生午餐費,原民會則有補助原住民學生午餐費,針對急難困頓學生也有餐費補助,有需要的學生可向學校查詢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22/today-life13.htm

另外
有疑問,建議請直接找學校溝通
另外
你的意見無法代表全體家長,建議請透過家長會,提出一個辦法
來跟學校反應該如何做

學校一切依法令行事
如有發現不法 歡迎舉發

另外建議具有公務人員身份者
一切依法行政 不要太熱心 太熱情 太好心 以免哪一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路有凍死骨」 也請不要伸出援手 以免惹禍上身
感恩阿~~
「基隆第一」介紹http://blog.udn.com/chenkwn
chenkwn wrote:
另外建議具有公務人員身份者
一切依法行政 不要太熱心 太熱情 太好心 以免哪一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路有凍死骨」 也請不要伸出援手 以免惹禍上身
...(恕刪)


心寒~~心寒~~
My 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armadise-daven/
大哥

你的權益主張與意見 小弟是支持你去伸張的

關於此事 我的建議是 去表達你的立場
不管跟導師或是 校方任一行政單位

而我更要補充的是
你有你的主張
相對的
當事人(校方或承辦人)也有他的主張

你有你的堅持
相對的
當事人也有他的考量

如果此件事 希望有更多有同樣情況的家長 能得到滿意的解決
我的建議是 要透過家長會

因為家長會對學校事務有建議權(有時甚至會干涉越權)

這是代議政治時代 不是某某人說了就算(雖然家長會對人而言很空洞,也很容易操控)

當然你也可以投訴報社 找政治人物... 只要你願意 你的一切主張都是你的權利

而我也想順便跟公務人員報告一聲
凡是小心 依法行政 做好份內事
小心你會隨時被告 請隨時留下記錄
感恩
「基隆第一」介紹http://blog.udn.com/chenk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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