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正妹店員拾金不昧 失主答謝欲挖角

撿到錢有權跟失主要三成報酬的法律真是個惡法
難怪台灣被叫做鬼島

gufan wrote:
我沒有視而不見呀,解決方案抽調其他店的人手支援、然後讓留下來的人分攤去支援者的工作

基本上我覺的比較可行又簡單的,的確是這一項
不過支援者通常都是找休假人員、自願者優先,並沒有分攤工作的問題

有待過連鎖體系的行業就會知道,多少都會有需要支援的情況

當然以你較負面的想法,是不是會問:「那我休假幹嘛被叫回來支援」
這牽扯意願問題,會有點扯遠,就不討論了


gn02771537 wrote:
所以結論就是,你從小到大有沒有撿過1元、5元、10元或者50元?

有送去警察局嗎??如果沒有的話就少在那邊長篇大論了

至少我比你跟樓上幾位好多了


那不是結論﹐那只是你想咬著的一個用來轉移的點﹐縱然那完全不是重點。

重點就是﹐強佔行為是錯﹐誰說都一樣。別人的不完美是不能合理化強盜的行為﹐懂嗎?

gn02771537 wrote:
我不像你們看到別人不順眼,就提你媽、強盜、噁心、狗、shit

有沒有道德,看一個人腦袋想什麼,說什麼話就知道了


對啊﹐你只是會看人有錢就想敲一筆嘛....

而且你這種思想﹐的確該怪你媽沒教好啊。或許你自己跟你老師也該負點責任﹐不過主要責任還是在父母。

gn02771537 wrote:
當一個人他非常有道德在宣導一件事情,可是後面補上一些你媽、強盜、噁心、狗、shit的話

間接就是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而已


我沒在宣導﹐麻煩學會怎麼讀。

你行為好壞是你媽跟你自己的責任﹐不是我的﹐因此我不會勸你。我只會對你的行為說出我的看法。

如果冒犯你了﹐那不是我主要目的﹐所以在此先向你說聲....哈哈哈!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chudwu wrote: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工作的正妹服務員,30日在店內撿到11000千美金,拾金不昧的她,立即送交航警處理,讓這位糊塗旅客很快地找回這筆錢,原本失主打算酬謝,還說要挖角她到自家服飾店上班,正妹卻都婉拒,只說,這是她該做的。

這和之前強要三成的那位相比,真令人感嘆.(恕刪)


人家要 3 成是

捐到 高雄的 動保社阿 ..



不過後來如何了 ??

500杯發放完畢,上新聞了

結局就是統一超商由別家店調派人手支援,白班增為五人
另外對於拾金不昧的員工,也將予以獎勵
拾金不昧是美德
看樓上一堆發言的,真令人擔心
一點點小利就讓那些人利慾燻心
只拿法律當做道德的最低標準

你們有這麼缺嗎???
這種錢也吞的下去???

chudwu wrote: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恕刪)



不如買免稅店裡的咖啡請大眾吧~~
媽個挫冰...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