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ppy911 wrote:
誹謗(毀謗)罪嗯.....(恕刪)
我無所謂
之前我早承認我不是法律人
所以不作改文或解讀
如果你要找我所引用內容
http://i17.tw/?p=2711
http://www.psychpark.org/discuss/board1/declare4.htm
世上需要你這種人才才能突顯我的無知
還是你請幫幫樓主,跟我在這吵中文,我對不起老師.
你自己中文好不好這個真的不是我造成的.
Snoppy911 wrote:
誹謗(毀謗)罪嗯.....(恕刪)
努力工作要加薪 wrote:
我無所謂反正用到你我...(恕刪)
Snoppy911 wrote:
我只是區區一位小嘍嘍...(恕刪)
Snoppy911 wrote:
呵呵 翻閱各法典大六法 小六法
就是沒看過法條這樣標示誹謗(毀謗)罪
連身邊法學書籍也沒
google你用就好
至少我的教授不會這麼教學生這種用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