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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犯殺人罪是很傻的


橘汁雞腿 wrote:
台灣駐日代表處官員轉...(恕刪)


這下鄉民滿肚子怒火無處發洩了
會搞出情殺的人是不怕判死刑的,有些人就是意氣用事,那是基因問題,搶劫殺人也許還會考慮划不划算,情殺不會考慮這個。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這下鄉民滿肚子怒火無...(恕刪)
sunfish001 wrote:
會搞出情殺的人是不怕...(恕刪)
丟進核電廠算了
原來那個援交男是關係人不是嫌疑犯

眾鄉民空歡喜一場
害怕這次1月14日,會不會變二方都有[讓子彈飛]...
其實在一開始到現在我都認為是小偷犯案
情殺對於年輕女死者是比較想當然爾的答案而已
難道小偷就不可能東窗事發殺人滅口嗎?
至於鑰匙.可以輕易就找到.更何況是準備出門的人.身上就有
反鎖給自己更久的逃脫時間...
我覺得大家都卡在"門禁森嚴"這四個字上了.這對小偷很難嗎?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原來那個援交男是關係...(恕刪)

真是180度大逆轉,白天日警才說案發後,張姓台生手機關機去向不明,還在張嫌所住公寓內找到1箱證物,檢測出被害2女的血跡。今天就說張姓台生與兩名台灣女生的命案無關。
那為何去向不明??血跡又是怎麼一回事??還是說昨天日警的說詞是假的??還真搞不懂~~
大概又是一件懸案了吧~~
挪威不是有個殺人狂
連續殺了77個人
最後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還住在五星級監獄=.=
若說到殺人要來台灣
挪威還比台灣適合殺人
反正最重關21年
chusam wrote : 真傻啊
不在台灣這殺人天堂下手
居然在日本作案
死好活該
日本哪有台灣重視活人權
在台灣一定是重罪輕判加假釋啦...(恕刪)
我明白你對台灣有部分不滿,但你這發言實在不妥
按照日本的刑法,謀殺最高可判處死刑,但通常死刑只針對謀殺「多人」的罪犯。

不是毎個地方都是伊斯蘭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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