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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多管閒事後,挨打,警察還不太想受理,何解?

新北市不是有位大名鼎鼎的警界出身副市長嗎?
是該管一管了吧?

哈哈不太相信這種一面倒的文章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凡事事出必有因

看完文章的感想..又是一個養尊處優,正義感過剩的人們



戴安全帽等於安全不戴安全帽等於不安全,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汽車駕駛不繫安全帶很危險,那騎機車不繫安全帶不就更危險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他們可以不公正,可是絕對不敢不要臉,

只要這樓越蓋越高,

社會輿論還是政治責任就可以讓大局長.....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戴安全帽等於安全不戴安全帽等於不安全,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汽車駕駛不繫安全帶很危險,那騎機車不繫安全帶不就更危險(恕刪)


我知道戴安全帽一定比沒帶安全帽的安全

繫安全帶的一定比沒繫的安全

騎機車本來就是肉包鐵~~

^^
說難聽點...假如老公是台灣人,可能還真的沒人要理
外國人耶!
這可是鬧大的好機會啊,還怕警察不處理嗎?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直接PO照....上新聞....
保證飛快破案!!!
敲頭哥的馬自達事件都可以上新聞了....
這件看來新新聞的潛力也不小!!!
我也常在路上唸人啊,那些不尊重別人的人,那些罷佔人行道的人,那些騎車開車亂來的人.

不愛小孩,更愛自己的人一堆,貪快,自私.

這篇文章道出真正的台灣.

每個人心心相惡.

違法騎車開車的一堆,違法的人一堆.

姑息養奸的一堆.

不負責任的警察與敷衍的市民熱線/投訴信箱,早就已經試過,早就已經知道.

這種叫做台灣的人情味,不恥.....

比賽看誰兇而已.....

路上大部份的人,都是這樣的人.....

台灣人都只顧自己.....

永遠不會變...

鬼島,鬼政府.
報案三聯單 與 備案 有甚麼不同?
實在不同,可以解釋一下嗎?

richardlu789 wrote:
建議的方式是在案發現場先用手機拍現場和傷者傷勢,然後直接撥110並說有人受傷需送醫院,人送去醫院後記得驗傷做為提告依據,並向警方要求報案三聯單與備案(怕對方報復),這樣警方就比較不敢吃案(人都送醫院了,有個三長兩短警察擔的起嗎?)
對阿~~老公是外國人的話

應該找他們的領事館出面阿

台灣的警察局不受理

她自己國家的領事館應該會受理的吧!!!!

像台灣這樣只能靠"人情味"才會辦事的公務人員

應該是世界排的上前幾名的吧!

kateshy wrote:
報案三聯單 與 ...(恕刪)


來源網址:http://blog.yam.com/qq1200/article/5050491
(前略)
一般來說到警察局「備案」,是向警察局表示「有這件案件發生」,警察會在記錄簿上記載,性質上警察局並未受理,如果您想要警察局進行偵辦,必須再一次到警察局,將「備案」轉成「報案」。

所謂「報案」,即向警察局表示「有刑事案件,並行使告訴權利」,警察局在接受民眾「報案」後,就必須開始刑事偵查程序。

有時候,警察在處理案件時候,遇到私人糾紛或屬於告訴乃論罪時,會先建議當事人進行「備案」程序,希望當事人若能平和理性解決問題,就沒有必要鬧上警局,也給當事人再一次審慎思考是否要上法院的機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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