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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的小孩被圍毆

告他+1

應該給與適當懲處

不然受害者,不就是應得的?

考慮情理之外,是非應該分明

其實面對這種問題作家長的真的很難作人
自已的小孩被打了,真是很難過的事
現在在日本校園普遍的霸凌現象,在台灣其實也是很多的
小孩從小就得在這種環境下生存,造成許多小孩不得不變成這樣子
甚至加入了黑幫團體 ,來求得自保
許多爸媽只是不知道而已,而學校也是在出事後都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來處理
為的也只是怕阻礙了校長或其他人的官途,真的很可悲


小弟是覺得如果對方滿十八歲了就告吧
未滿十八歲告了也沒什麼用,頂多就是保護管束,變得愈來愈壞
這種人這個社會真的很多
如果大家對這種人都採取放任的態度的話
那就真的完了,樓主說對方根本都沒有悔意,那就更應該告
這種人就是需要給他一點教訓才是


所謂的人權的團體,並不是我們所謂的一般人
有九成以上都是社會上較高階層的人
也就是比較有錢有勢的人,當然比較少遇到這種事
如果遇到了,也會有力人事出來幫忙解決的
這就是這個社會的現實面吧

ps:樓主還是要記得提醒那個小孩以後要小心點,避免再出了什麼事,不然就請那個女生去和前男友動之以情聊一下。
既然都已經有錄影
也都有抓到人
也承認了
就依法辦理吧
不用多花費精神
交給法院處理吧
沒進過監獄的人
都會很氣盛
認為大不了被關
等真的進去之後
就不會這樣想了
找人報復只是把事情搞複雜吧
花錢傷神又費力
告 +1

小孩出來打人是父母的錯!!

要讓父母知道~不是生下來就好了

還要"教"養"阿!!!

裝可憐就可以沒事情嗎???

那我也去搶銀行 然後 裝可憐 是不是可以無罪呢??

傷害罪 是公訴罪~~

要不然我幫你叫人處理他~~~~~

我有認識一個姐姐

她每次出場的時候都會說~




















我代替月亮來懲罰你
先看對方的態度啦,如果是有誠意認錯道歉,那是可和解,因為如果是留下記錄,日後的路是不太好走....
但是我看到板大的敘述,還是告他+1吧~因為他也不在乎,那就去反省一下吧,他都不珍惜自由的可貴,那就不需對他太好了,而且現在還是使用新形法,罪可是一直加~
只能說,現在的小還真的是難教....外在影響多,而父母又很忙....真的是....難~
雖然打人是不對的

但有沒有想過事情是否就這麼單純?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說不定是搶了人女友後又到處囂張的講 ←當然這是沒證實隨便說說的


只是很多時候,當小孩出事時,家長只會說,怎麼可能是我小孩,我小孩很老實很乖阿!?
今天不管原因怎樣 打人的就該被告到死
就像某個名嘴上節目也因為那張嘴不乾淨 所以當場被打

但是打人就是不對

所以 不要姑息養奸
我覺得...

可以告主事者那個就好

因為,當你的對象只有他的時候,我想很快打人的主事者很快就會感到害怕了...

之前敢打人,是因為他旁邊還有一堆豬朋狗友一起助勢,當現在對象只有他一個的人的時候...

害怕程度會升高的很快喔 那種小混混...

一個人搞不出什麼事,兩個人只敢幹點小壞事,三個人殺人放火都敢...

抓了還很囂張,被抓去關只是剛好而已...

想到昨天新聞說的打人的計程車司機,一年4次還不算多不能提報為流氓...真的很無言
一定要告,這種最沒品了
現在法律罰則已經太輕
再不告,真不知會亂到什麼地步
告什麼告啊!
傷害罪是刑法管的,關你告不告他啥事,你阿姨頂多是告民事賠償的部份!

不過,我想對那傢伙是沒啥用的,他只會覺得你阿姨的小孩搶他的女朋友又害他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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