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這位員工真的不可缺少那其實我倒是建議,明著跟對方協商吧想辦法先把工齡買斷,在新店的時候是重新簽約,而不是轉借或是換店面工作十二年的工齡是存在的事實,不如趁現在跟員工協商把這十二年的工齡買斷,現在不買,未來基本薪資再漲會更慘最不囉嗦的是一次付掉十二個月,再不然先打個折,未來再將沒付掉的部分以獎金或其他名目平攤在往後的薪資中對內其實你是在買工齡,對外你可以宣傳公司福利當旗子搖旗吶喊大陸人要的就是錢而已,有錢有大餅什麼都好說
sailor0220 wrote:我瞭解啊...畢竟很...(恕刪) 哈...看到你這則留言...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也許在這的鄉民沒幾個是老闆...但是!當管理階層的~其實有不少.....在網路上大家都是平等的~放輕鬆即可~不必用"老闆的口氣"來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