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負責評論
就我對夜店經營的基本認識去推論的....
其實整件事背後應該更複雜
不是單純的"藝人"找"藥頭""開飯"然後"被抖出來"這麼簡單
那些藝人不是混夜店就是有投資夜店
投資一家夜店資金相當大
其中一定有一些規費是給當地黑道的
加上一些藥頭
或多或少一定要給這些投資夜店的人一些好處
或甚至逼的這些投資人不得不讓這些藥頭經營
總之他們都是利益共同體
我個人猜想啦
應該是背後他們的利益糾葛的問題
可能是藥頭們搶地盤不成想要讓某些人難看
可能也是黑道們要給這些藝人們一些下馬威之類的
現在事情鬧大了
總要有個人出來收拾一下場面
讓大家都可以找台階下
警方也能夠順勢結案
庹宗康等人頂多就進勒戒所兩個月就沒事了
之後夜店可以繼續賺
藥頭也有場子可以賣
黑道樂的抽成
警方樂得沒事
過了幾個禮拜
有哪個市井小民會記的清楚這件事??
我倒覺得
庹宗康這個方式反而是損失最低的
也讓整件事可以有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
早安, Guten morgen, Boujour, Hello, and Have a nice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