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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南崁態度超差的牛肉麵店...

回文的網友應該都是就事論事,不過有人去過老大秋吃過嗎?小弟就是住在南崁,多年來老大秋仍尚未被小弟排除在推薦用餐地點之外,我想樓主發生的事情應屬個案,基本上我覺得就服務態度上已經比台灣多數的店家好多了。
北方孤雄
ginthdiana wrote:
小弟覺得~這不是誤會...說到這裡~試問~您也有小孩...(恕刪)


我想版大的態度應該是基於保護女兒才會對流浪狗所採的措施.......
我自己也有個女兒(6歲),在她三歲前是非常喜歡小狗的,
而在我家巷裡也有個愛心婦人常提供剩菜剩飯 放在他家門口給流浪狗....
久而久之,我發現附近流浪狗越來越多.....
在我女兒約二歲某天,我帶我女兒回家,迎面而來的流浪狗(就是在愛心婦人門口聚集的其中一隻)
就毫無預警的撲向我女兒,連我都來不及反應,就這樣我女兒被抓傷了......
從此,這件事變成她的陰影,遠遠看到狗,我女兒就開始哆嗦,發抖....
當然,我把它當成個案,我還是不斷的教導我女兒,說狗狗很可愛,不會亂咬人.......
直到,一年前晚上,我回家經過那愛心婦人家門口(回家須經之路),那些狗突然又毫無預警的同時跑出四隻往我腳踝一咬,
這次換我掛彩了.....我火了,去找那婦人說明,結果得到的答案是:這些流浪狗很可憐,如果不去嚇它們,它們是不會亂咬人的......她以後會多注意.....等.
一年過去了,那婦人對流浪狗的作法依然是:時間到,就把剩飯放到門口,然後她反身就進入屋內,然後流浪狗就開始聚集進食,吃飽了,就在巷裏玩耍,等待下一頓飯.................
請問:你覺得版大的顧慮是錯的嗎?沒有切身之痛的人是無法體會那樣的陰影,況且這陰影可能會陪扮我女兒一輩子的,試問,如果是你女兒,你會怎麼做??我家也曾養狗(博美),所以我原本也是不怕狗的,可是經過那次的流血,我也怕了..和鄰居聊天後才發現,我們棟的住戶最少已有四人反應被咬過.....
在此,也希望愛狗人士,在你對狗狗付出愛心的同時,也能對周遭的人多點關心,給其他人一個免於恐懼的環境......
Jonathan Yang wrote:
我想版大的態度應該是...(恕刪)

我想~很多人還是沒有切入小弟的意思~是否愛護狗與此次的事件並沒有太大的關聯~就算不喜歡狗的人也沒有權力傷害狗~喜歡狗的人也沒有權力把愛護動物這頂高帽子戴起來規避應有的尊重生活品質的維護~這是小弟所先要說明的~~
小弟所要說的是態度問題~~講明了~~就是不尊重生命同而平等~以及尊重年輕者也有其可取之處~從這事件來看~~就單純保護2歲小孩子的角度~這隻狗不是敖犬狼犬等大型狗~~對小朋友甚或有威脅~~但對一般的大人~客觀上來看~~並不構成太大的威脅~~小弟常騎摩托車時遇到瘋狗~~一路狂追狂吠~~我雖蠻喜歡狗的~但遇到這情形~為了保護自己與保護狗~~不得已一定一腳踢過去~狗雖有皮肉痛~但可教訓他不要做這種害人害己的行為~所以~以這事件大小的狗來說~板主的鞋子硬度一定遠大於狗的牙齒~因此,是否有需要一定要驅趕牠到這樣的地步~實有待考量~那之後造成"被誤會"成"欺負弱小"也就其來有自了~
再來店門口屬於公共空間~非店家所有~狗也非店家所養~本來店家就不負看管流浪狗的責任~上面很多大大說到被狗欺負的經驗血淚縱橫~小弟甚是同情~但與此處討論的重點亦不相關~如果有人被家犬咬了~~依法主人要負責任,被流浪狗咬了~只能說是天災~了不起聲請國賠看看吧~有大大把流浪狗的責任與店家畫上等號~是有疑問的~
所以~重點是~板主為了年輕人因為上述情形"誤會"(小弟暫定誤會~是否誤會只有當事人知道)了板主欺負這隻流浪狗~而挺身而出~小弟認為這是值得讚許的~小弟之前就說過~如果嗆聲的人不是店裡面的人而是路人或鄰桌客人~請問~板主您還會有意見嗎?也就是板主認為~被店裡面的"服務人員"(這也是重點~老闆女兒理所當然是服務人員嗎?不見得吧~如果不是~請問與路人或鄰桌客人又有何差別?)嗆聲而不爽~但老闆看到的是您咄咄逼人的態度~直指他女兒的不是~但從他女兒的行為看來~卻是客觀上值得鼓勵的行為(小弟永遠記得~以前年輕打工時有位學姊~看到流氓地痞無故踢流浪狗~不加思索當場大罵四方~地痞屁滾尿流的情形到現在仍讓人佩服不已)~請問有何期待可能這位老闆~為了您這位客人~而失去對女兒正面教育的機會?反而教導女兒為了錢~可以泯滅人最原始的同情心??不可能吧~~
所以~誤會常常起於自己本身心理的不平衡所作的行為~~我想~這也是小弟的意見


ginthdiana wrote:

我想~很多人還是沒...(恕刪)


尊重你的任何意見雖不認同
但可以求求你文章別使用那麼多引號文嗎
不是有句號逗號括號可以用
您怎麼會用那麼多引號
看您文章很累
小小建議
ginthdiana wrote:
我想~很多人還是沒有...(恕刪)

我想你可能未看清楚開版大的狀況:
如下:
----------------------------------------------------------
坐姿時約莫40~50CM高,不算小隻...小弟為顧及兒子安全,也不知那隻狗是不是流浪狗,身上有沒有跳蚤(之前家中曾被跳蚤入侵,痛苦了好一陣子) 所以以踏步+噓聲 想迫使那隻狗離開門口,那隻狗也真絕~說一動,做一動...害我差不多踏了3~4下,才算退到我認為的安全距離...接著就進門啦~~~

店員(女,20歲左右): 請你不要嚇狗...(注意喔! 完全沒說歡迎光臨,劈頭就是這一句)
我:因為牠擋在門口阻礙我和小孩進門...
店員:那你也不需要嚇牠...
我:我怕牠會突然攻擊人,所以我要讓牠離門遠一點...
店員: 你越嚇牠,牠越會咬人...
太太:好了啦..不要跟她吵了...
---------------------------------------------------------------
1.坐姿時約莫40~50CM高,請注意,是坐姿喔,那站起來有多大,你可想想,況且也並非如狼犬之體型才會造成殺傷力...
2.以踏步+噓聲 想迫使那隻狗離開門口,差不多踏了3~4下.....開版大並未用腳去踢那隻狗喔,何來有不尊重生命之說法?
3.是店主的女兒率先質問開版大喔,那時開版大還未向店家反應狗狗的事喔

或許開版大在事後過程爭執可能不是很有禮貌,但難到店主沒責任嗎?在美國冬天,若你家門口積雪未清導至路人滑倒而受傷,屋主可是會吃上官司的,更何況如此....既然狗狗已在你門口,屋主本身就有責任為顧客負責,不能在發生事情後才說那不是他養的...有人說:[但從他女兒的行為看來~卻是客觀上值得鼓勵的行為...] ,難到客人一進門都沒反應狗狗所造成的不便,就先被店主女兒質問,還會認為客觀上值得鼓勵的行為,會不會太牽強了點......

記得之前政府也一直喧導溜狗人士請為狗狗繫上狗鍊,以保護其他路人安全...難到你會認為溜狗時繫狗鍊是不尊重生命的作法嗎???若出事,那誰來尊重路人的生命呢.....

或許雙方爭執,態度都不是很好,可能都須檢討,但我個人認為,店主的責任稍微大一點.......
Jonathan Yang wrote:
我想你可能未看清楚開...(恕刪)

同意加一 既然在店門口 就表示店家默許 那這樣的話 也要顧及客人的感受 而且是作餐飲事業 衛生不是非常重要嗎 如果自已要養 建議還是養在家裡 店是要做生意的 除非他是招財狗或是招財貓 那就把它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讓客人看了也喜歡 不是很好嗎 小小意見
ginthdiana wrote:
我想~很多人還是沒有切入小弟的意思~...(恕刪)


標點符號跟斷句的使用還給老師了?

這位網兄,
發文不是自己鍵盤敲爽就好,
讓大家讀文舒服一點吧!
看來樓主真是一位好爸爸.關於驅狗的行為我可以接受.但是我不瞭解的是為何要問”那女孩是老闆的女兒嗎”這一句話,這句話針對性太重.而且這句話不只代表你不滿他女兒.你也打算連他爸媽也一起拖下水,挑釁的意味己大於糾正店家的意味了.
樓主驅狗是為了女兒好,這點是好的相信也是為人父的本能.
所以我相信店老闆會對你態度那麼差好像忘了自己在做服務業一樣.也是出於保護女兒的本能.
想想看你會趕狗是因為你認為狗有潛在傷害你女兒的危險
那你不覺得對方會口不擇言態度惡劣也是因為認為你即將對他女兒進行傷害所以加以回擊嗎.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當時你是說:那位”店員”為什麼服務態度那麼差”可能反而不會引來老闆那麼大的反應,因這句話是泛指店面裡僱用的人員,不管人員的關係是什麼.但你的問法好像是要先看看該員是不是老闆女兒.如果是的話才要加以訓斥別人的話就放她一馬一樣.
你為了女兒冒著被狗咬的危險驅狗,相信你會為了女兒付出生命在所不惜.
所以我也相信對方的想法是也會為了自己的女兒就算關店在所不惜.他保護的是他家庭而不是事業,但如果你措辭是用”店員”他不用考慮到他的家庭而只是事業而己.說不定他會為了”店員”服務不好跟你道歉.
如果只是針對服務業應有的態度在商言商的話.其實樓主當你說出”...是不是老闆女兒”時就已經踰矩了.
會po這一文是因為使我想到樓主你的情形是因為這次遇到的是服務業所以不管如何就算是措辭不當對方也要接受.不然做為服務業就站不住腳.
但下次同樣情形如果是發生在其它產業,那對方是否依然會站不住腳?


ps.犬類平時具威脅性情況有三.
1.就食時會有”顧飯碗”的行為,也就是如果牠在吃東西時你接近牠.牠可能會為了保護食物  咬你就算是家犬也會有此情形.
2.有小狗在身邊時.母狗會為了保護小狗,較具有攻擊性.
3.當一群流浪狗在一起時也要多加注意.
感謝eric 兄的見解,真的挺獨到的, 我有欲傷害老闆女兒的行為嗎???

1. 我是向其它的店員詢問態度不佳的店員是否為老闆的女兒,因為我的判斷是一般店員應不致和客人起衝突才對,否則早被僱主罵了...

2.基本上我是向店家反應態度不良之事,與店員的身份無關,就算是一般店員我也一樣反應,難道店家不該有接納客人批評指教的雅量嗎???我又不是跟老闆有過節,故意找他們的碴!

3.我只不過向老闆反應一進門的服務態度很不好,何況反應時,他女兒早就不見蛋了,這也算是傷害他女兒嗎?如果我可能攻擊他女兒,當然他的反應我也能理解...我個人認為,這應當是對方機會教育自己女兒的好機會,女兒已經不小了,起碼一些道理要懂才是...而不是一昧的袒護自己人,我相信今天若不是自己女兒,老闆不會是這種反應!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更何況顧客至上是服務業的基本信念!

4.我擔心流浪狗的潛在威脅,難道真的是我多慮了嗎???有些事真的親自碰上之後或是為人父後才能體會的!

再重申一次,我並不是奧客,也是結帳完才反應,又不是要他打折還是有其他的要求!
anyway~還是感謝你的回覆! 這篇分享某個程度上也是想了解大夥認為我的反應是反應過度還是正常反應!也提供給重視服務態度的魔友一個用餐經驗分享...
cal636633 wrote:
感謝eric 兄的見...(恕刪)

其實我也知道你不會針對女方是老闆女兒才批評.所以我才會建議你在一開始詢問對方時就用"店員"一詞.而且我也猜想因為你一開始就知道那女生是店員所以如果又問別人那女生是否是貴店店員就樣會有點怪才以女兒一詞代替.所以我才會在po你的那一文中建議你不妨直接告知該店人員.那女生的態度不是服務業該有的.這樣一來你己直接表達了你的立場.且又不會讓人覺得你是針對對方女兒的身份來挑釁.畢竟干擾的變數愈少.愈容易看出問題所在.
很多時候衝突的引爆點並不是我們所認為的最原始因素,而是在一連串無數事件中可能無意識的踩到對方的”痛處”形成導火線而不自知.所以在此提供你我們這些旁觀者的另類看法(我和我朋友們討論的結果),說不定當時在場消費的人士也會和我們這群有相同的看法.
在這跟你分享一件我多年前被羞辱的經驗
那時帶著剛交往的女友至忠孝東路後面巷子某一家店要吃簡餐.大約快二點.
一進門.一位女店員面無表情的盯著我的服裝看然後看到我的鞋子又看上來.當時不理她直接帶女友朝位子正要走去.這時她冷冷的說一句”往這走啦”(原來要帶位.不會早講啊,其實這時就該離開那家店了)
坐定.菜單看了許久終於要點餐了(那女店員一直站在我們旁邊),我們點完之後.女店員眼神看著門外說:現在已經不是午餐時間了.只能點飲料.(此時我已錯過最佳退場時機,再多的逗只留下更多的羞辱)我瞪她一下.她沒看我轉身走掉.
於是我心想剛交往我不能發脾氣於是和女友坐在那慢慢看欫料.決定了之後我招手要點冷欫.她不理我.連叫二次還是不理我.在女友的面我已經很尷尬了.我只好自圓其說的和女友說對方沒聽見,之後站起來叫店員過來.外場只有她一人.所以夢魘又回來了.
我們:一杯xxx.一杯xxx
機車女店員:現在是下午茶時間.我們不能單點欫料.一定要套餐......
當時午後的陽光由戶外穿過餐廳大門照射在餐廳的地面上形成一條光廊.我牽著女友的手默默的和她一起順著那條光走出餐廳,不發一語.原本晚上要去看電影的.但我後來直接載她回家.
相信我.這種店員很多.不用有血緣關係.對她們來講.就只是打工而已,這家沒了換一家打工就好了.這件事己五六年了.至今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會柀這樣對待.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得到你的答案.
至於你那位女店員後來多躲到後面去.其實她應該知道自己口氣不太好.本性不壞才是.只是做人不夠圓滑而已. 祝你爾後用餐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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