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最好酒駕多撞那些立法、司法、法律界的人,這樣才有可能改變現在社會上這種等同放任不管的酒駕行為。...(恕刪) 請古狗 律師+酒駕 還有標題 酒精濃度超標準,酒駕律師無罪!法官一審判處拘役59天,他不服提上訴,二審法官終於判處他無罪。一般人 有喝酒牽機車 就是酒駕幸福城市 高市26天內3警酒駕 也是有名的比照 美國 拘役 或是 新加坡 鞭刑
烈燄赤子 wrote:98年特班年紀輕輕就...(恕刪) 更慘的是才當公務人員一年多,本俸又低!公保半殘給付因公18個月,應該還不到36萬!轉內勤又沒加班費、危險津貼。加上因公養傷、爾後又要常請假復健,新考績法不砍她要砍誰?公務人員身份保障到消防人員嗎?國家應該養她下半輩子的。但是國家應該要先成立酒駕被害人基金會,罰死那些不顧他人性命的酒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