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nicklin wrote:版主,別斷章取義壓,...(恕刪) 怎麼你不去了解是不是那個校長真的說了什麼?而且這個話,似乎沒有斷章取義的問題,性侵案,而且是雙方不是有著情投意合的成份存在,甚至不禮貌的說,其中一方還是有身心上的障礙,就算結婚可以了事,那個性侵的人真的是結婚結得心甘情願嗎?這個話怎麼說得出口?身心障礙者真的要被這麼像動物一樣看待啊???
那個知情的老師只有小過?應該免職!!這個校長..講這種話..拖去遊街示眾!!不知道換成他們家的兒女被這樣對待.他們的心會不會有一點感覺..看到新聞我都覺得好難過..這些特殊兒童已經很可憐了..還這樣被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