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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愛滋病患者留點活路

jackual0612 wrote:
一般人只要一聽到 AIDS 嚇都嚇死了 還有誰會肯花時間去聽 得病的原因!人都是這樣
就好像只要一看到 身上有圖案的都會先閃開! 因為刻板印象中 身上有圖案的都不是善類


除非那身上的圖案是 皮卡丘

這例子很差...
會有人把你弄昏...然後把刺青弄在你身上嗎?...
刺青都是自願的...

而AIDS還有可能經由醫療行為、垂直感染等不該由感染者承擔責任的感染途徑...

不過我還是支持註記...
現在又不是說要在健保卡外面蓋病名...
而是在病例資料上註記...

病人本來就該給醫護人員詳細的資料...
要不然怎麼做出正確的應對?...

還是像豪斯名言"每個人都會說謊"...
健保卡註記愛滋

跟活路無關八

依班人又看不到

chian wrote:
註記是最快的判別結果...(恕刪)


註記也許是最快的判別結果,但不一定最好,以台灣的環境,有註記的一律以異樣眼光看待,沒註記的就照程序走,不會去留意,但是一般人得到難以開口的疾病時,通常都是先刻意隱瞞,出事在說,那這樣出事誰負責?

光之處必有影生成,這世界不可能完美無缺。
fishbird wrote:
愛滋病目前還是絕症,...(恕刪)


因亂搞得病的人,他們知道得病後有把小頭綁起來嗎?或是之後都不跟正常人性交呢?

這些人知道自己已得病還繼續在夜店找不帶套的一夜情..

那麼正常人的活路在哪裡?

howard9877 wrote:
醫護人員會從哪個途徑...(恕刪)


醫護人員有沒有機會沾到病患血液? 有
醫護人員身上可不可能有微小的傷口? 可能

如此一來體液有沒有可能接觸到?我想答案很明顯

至於有人說血液接觸感染風險低,那等到風險是0的時候再來說安全好嗎

froce wrote:
這例子很差...
會有人把你弄昏...然後把刺青弄在你身上嗎?...
刺青都是自願的...

...(恕刪)



是阿! 那試問你 當第一眼看到對方身上有圖案時你會怎麼想勒! 摸著自己良心說喔!
刺青一直跟兄弟連上關係!對刺青真的很不公平吧! 難不成街上有一些刺青店的都是兄弟才上門的嗎?

fishbird wrote:
請不要為了這家醫院的錯誤解套而造成更多愛滋患者的隱私公開

所以你發表這篇文章

代表你有同理心

fishbird wrote:
愛滋病目前還是絕症,...(恕刪)


不註記也行
但是患者在就醫時有多少人會主動告知自己的病況?
在不告知的情況下就這樣讓更多人陷入可能的危機裡?


合法化這個...
誰提案的就叫誰去接受一次移植看看...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皮很丘 wrote:
他們知道自己得病還繼續在夜店找不帶套的一夜情..

那麼正常人的活路在哪裡?...(恕刪)


因為 他想報復!很有可能他自己是因為這樣得病的 所以想藉由再傳染給別人 補償自己的心態

但這不但沒有解決問題 反而把事情弄的告嚴重 只會一直惡性循環下去

穆斯卡 wrote:
和醫護人員聊過,很多人都有也曾被針扎過的經驗,
之前聽腸胃科護理人員說到,因為患者很多都有B肝帶原者,
抽血打針ONIV都要小心,有時候工作忙或輪夜班恍神一下,
都有可能受傷,有遇過最可惡的是有人打針還故意亂動,完全不肯配合....徒增醫護人員危險...(恕刪)


B肝疫苗都已出來幾十年了, 台灣新生兒全面施打B肝疫苗也超過25年了..
既已成為醫護人員當年漏打也該去補打, 體檢發現沒抗體(未必無免疫記憶)也該去補打
能防的不防是在撐啥?? 專業SENSE擺到哪去了?
有這樣醫護人員嗎? 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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