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jian wrote:
捷運上的糖尿病患是特例,
2歲的過敏症兒童也是特例,
起碼成人病患坐捷運時身體不適的機率,
應該會比你的爛例子=1個大人帶3個2歲過敏症小孩進餐廳大得多吧?
老是有些人把特例當常例是怎樣?...(恕刪)
好笑,你自己還不是把特例當常例講,
最好是糖尿病的例子可以跟過敏兒相比,
一個是不處理就有生命危險,一個是不給進就不給進連根毛都不會怎麼樣,
後面還在扯法律層面店家不一定站得住腳,
不要笑死人了好嗎,店家大不了關店不做生意總可以了吧,是犯哪條法你說說看阿,
小孩過敏已經很可憐了,你們這些大人不想負責地找可以讓他安心吃飯的地方,
一直拿小孩當擋箭牌跟店家魯小小是想證明你們比店家還不近人情是嗎?
還是你可以告訴大家,你到底憑什麼要求一家店不能拒絕客人?
人家爽拒絕客人是店家應該的權力吧,
至於會不會影響店家的名聲也是店家的事,不用你在那邊管很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