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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下月起 小孩跑跳 擾鄰可罰

hwsbetty wrote:
因為小家庭若有嬰幼兒學走路跌跌撞撞,總會發出聲音,一旦鄰居抱怨,奶粉錢就得去繳罰款


凌晨一兩點小朋友學走路嗎?晚上10點前還可以忍受,畢竟小孩真的比較好動
通常大家最痛恨的是深夜時段還有小孩在跑跑跳跳,這個已經是欠缺教養了還凹啥不可控制
法條直接跟選舉還有演唱會一樣設定晚上10點後噪音一律罰不就好了

sqr0930 wrote:
一定要"公寓大廈"才...(恕刪)

沒有管委會的(像是舊公寓), 是可以申請成立管委會, 但我想很難

這不是法案, 應當只是環保署給各管委會參考, 要住戶過半數同意, 納入住戶公約, 才會成立.
相關法條本來就存在 (http://ivy1.epa.gov.tw/noise/00/A3-1.htm)

只是以往大家就是直接找警察, 找環保局, 現在等於是授權管委會, 先讓管委會有個名目去協調, 發存證, 真不行再找地方政府出面. 所以沒管委會還是直接找警察或環保局.
potter3355 wrote:
吹笛子也讓人很怒,尤其是假日早上,吹的零零落落-國歌


國小學童必經之路 學吹笛子

彈鋼琴和吹笛子一樣會魔音穿腦


小狗整天神經質汪汪叫不輸小孩 可不可以也算在內?




hwsbetty wrote:
卻引起部分家長抱怨與不滿,因為小家庭若有嬰幼兒學走路跌跌撞撞,總會發出聲音,一旦鄰居抱怨...(恕刪)


學走路跌撞到擾鄰?跌成這種地步的小孩還不用送醫的話,
拜託那個小孩讓我來栽培!將來一定大有可為!!!

syensou wrote:
我家樓上是有人一直在...(恕刪)


玩彈珠 太誇張了吧

太贊成了~~~

樓上的小朋友常常半夜跑來跑去並且丟球

贊成要規範,要有罰則
但是認定標準要定清楚
不然一定有爭議

好想放假

我愛Keroro wrote:
贊成要規範,要有罰則
但是認定標準要定清楚
不然一定有爭議

(恕刪)


+1

不能變成擾民
但建議研擬者必須廣徵民意
特別是被吵過的樓下住戶的意見
若研擬者自己沒被吵過很難了解不能睡的痛苦
可能又訂出天馬行空卻難以執行的擺著看法條

最最起碼的標準
一般人都是晝出夜眠
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絕不可擾鄰
這應該是一般人都能接受的

而且不能把重點都擺在小孩
白目的大人多得是
吵的不是都小孩
只想請教:
選舉時鎮日大街小巷裡敲鑼打鼓的宣傳車、鞭炮、大聲公或喇叭的轟炸,公權力有沒有人敢去處理?

hwsbetty wrote: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恕刪)


個人認為沒屁用...

新聞說...
只要經過住戶的同意,可以公告時段,禁止像是唱卡拉ok或是裝修工程等噪音,
而且不必檢測噪音值,如果有違反,可以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
將來只要一半的住戶同意,就可以檢舉製造這些噪音的鄰居。

早上鬧鐘響了~為了早起趕車也要被罰?
而且只適用在大樓~不適用一般別墅或透天~
還要一半住戶同意才能檢舉~
所以真的有用嗎???很懷疑...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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