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這樣疏失不應由 台大醫&成大醫 來承擔 衛生署 踹共

乾脆健保卡再多個欄位,是否同意器官捐贈,有列管傳染疾病的直接幫他填寫當事人不同意
省得還有隱私權及病歷曝光的問題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tiger3456 wrote:
乾脆健保卡再多個欄位...(恕刪)


如果加入器官捐贈協會,就會問是否註記在健保卡。
因為我前年加入時,就有勾選。
kog403229 wrote:
怎麼沒人去探討那位愛滋病患為什麼會同意器官捐贈?
是還未感染前就已經 簽署同意死後器官捐贈?
還是明知道自己有愛滋病,還故意去簽署死後器官捐贈?
如果是前者那還說得過去
如果是後者,那是基於什麼心態?
1.不知道捐贈器官會傳染?
2.基於報復心態?
要怎樣防止還有類似的,明知自己有重大傳染病,還同意器官捐贈?
應該把一些有重大傳染病的人,列入紀錄 (可以不註明原因)
只要輸入身份資料,就顯示此人不可器官捐贈
能夠在第一道關卡就防堵下來,後面犯錯的機會就減少很多

請看新聞。
他是意外重傷腦死,他的母親主動通知台大要器官捐贈;
而他的家人並不知道他得了愛滋病。

過世的人感覺不到痛苦,
他的家人因為大愛而決定器捐,
卻因為無心之過而造成更多人的傷害,
那種壓力與歉疚都不是我們外人可以想像理解的。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灰太狼~~ wrote:
請看新聞。
他是意外重傷腦死,他的母親主動通知台大要器官捐贈;
而他的家人並不知道他得了愛滋病。

過世的人感覺不到痛苦,
他的家人因為大愛而決定器捐,
卻因為無心之過而造成更多人的傷害,
那種壓力與歉疚都不是我們外人可以想像理解的。...(恕刪)


這有些問題

連家人都不知道
會不會太 over ?

難到 家人朋有 那天不知道
染上 病
怪誰 ??????????????????????????


健保卡一般人 也不會拿來看
只有 醫院會有設備來讀 , 那何不放上去 , 或是健保卡直接寫不能 器官捐贈
原因別寫

否則類似問題
, 以後還是會發生 ..

如果連家人都不敢講
表示怕家人知道後把他趕出去 因為怕傳染其他人
這樣病友要不要集中照顧很明顯了啊
不要交換血液就不會被傳染講的很輕鬆
以前我有個同事是B肝帶原 私生活很亂 很多人和他上床的都不知道
我一知道他有B肝帶原就立即去檢驗確定我的B肝抗體還在,
當然我不會和他上床,但平時破皮流血感染的機會也很高.
我每天在家被貓抓也常有傷口流血啊.
但愛滋和B肝又不同了,是無法打預防針的,
要批評別人沒常識不知愛滋感染途徑的人,
請先捫心自問,你願意讓你的家人每天和病友接觸嗎??
正因為許多人是很無辜被感染的,
所以我們更要往集中照顧的方式來避免病友人數上升.

andy9999 wrote:
愛滋病患器官移植事件...(恕刪)


我倒覺得醫生本來就該負責
器官移殖這等大事,僅靠口頭聯絡確認?
不用看書面報告?就算電腦資料沒連線,傳真書面是很困難嗎?
器官移殖不應該僅慎再僅慎嗎?
那器官移殖流程根本是兒戲嘛

醫院根本就是只想叫兩個聯絡官出來背黑鍋而已

andy9999 wrote:
愛滋病患器官移植事件...(恕刪)

這就是外包的結果
要求健保卡加註傳染病

andy2000a wrote:
這有些問題 連家人都...(恕刪)


有愛滋是應該註記在健保卡上,

不能說為了一個人的人權,

卻犧牲所有人的安全,

所有人的安全重要??? 還是得愛滋的人的人權重要???

沒有安全,就沒人權,熟輕熟重?

blood0819 wrote:
醫院根本就是只想叫兩個聯絡官出來背黑鍋而已...(恕刪)


健保卡 可以註記 重要資料

很多數資料還是用紙本註記

去看病時候大醫院還不是有很多外包廠商人員在幫忙傳遞病人看病履歷紙本

如果要推給“聯絡官”最後也會變成是 因為轉院外包廠商的責任

然後回報給衛生署結案
andy2000a wrote:
這有些問題

連家人都不知道
會不會太 over ?

即使是家人之間,彼此也都會有秘密,
在還沒發病之前不想讓家人知道擔心,
是人之常情吧?

marrisawang wrote:
如果連家人都不敢講
表示怕家人知道後把他趕出去 因為怕傳染其他人
這樣病友要不要集中照顧很明顯了啊

marrisawang wrote:
請先捫心自問,你願意讓你的家人每天和病友接觸嗎??
正因為許多人是很無辜被感染的,
所以我們更要往集中照顧的方式來避免病友人數上升.

集中照顧,誰來照顧?
難道就是要讓這些病友自生自滅嗎?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