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spector wrote:
各位大大想想看:一個HTC Desire手機,用了將近一年,就算脫手,恐怕一萬元都不值。
撿到一個一萬元不值的手機,兩個小時後得到日幣2000元,相當台幣750的酬金。
換算成年利率是多少?
我出手並沒有虧待這位外勞朋友。沒錯,我揣測了他是否居心不良、我「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想像了這位外勞朋友,但是...付諸行動的,依舊是慨然酬謝。不能因為我內心的掙紮起伏而責備我呀!
大家覺得不妥的是您給日幣這種近乎"欺騙的行為"
而不是錢幣"價值"
您電話中沒說多少錢
所以給五百、兩百都沒關係
但是給一個幣值看起來很高的日幣
讓別人白歡喜一場
這種落差,會傷害他人的情感
這才是大家覺得不妥之處
還是您的陳CC照只值兩千日幣?
那又何必怕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