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夢 wrote:
男子竟然持刀追砍其中...(恕刪)
警方表示,林姓男子一看到警方,立刻拿刀追出來,為了自保,2名員警分別朝不同方向跑,林姓男子則追著往左邊逃的朱姓員警,過程中2人不小心跌倒,林姓男子立刻趁機從後面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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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條子還要躲歹徒,今天如果對方拿槍或衝鋒槍才需要避
拿槍的還怕拿刀的,台灣不亂才有鬼

pug888kimo wrote:
難道,警察中要有"導火線"中的丹哥...
就可以完全不用槍了.....(恕刪)
導火線裡丹哥是因為槍被打掉才不用槍的

警察開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的,
那警察在值勤時如何判斷、掌握所謂的「比例原則」呢?
以下有幾個小弟以前在版上PO過實際發生過的案例,
當作問題給大家去判斷:
Q1:
歹徒A手持十字弓要攻擊20公尺外的警察B, A對B射出弩箭,
但因DEX沒點滿所以MISS,B在A攻擊MISS後立刻拔槍射擊,
因B才參加射擊訓練完,
還留有DEX+20的強化狀態,
一槍命中A的手,
試問B有無符合比例原則?
Q2:
歹徒C開贓車對20公尺為正準備攔查他的警察D、E猛衝,
警察D見C加速猛衝,
怕自己AGI太少先行跳開其撞擊路線,
E知道自己AGI以高達99+20,
所以拔槍對駕駛座的C快射兩槍後,
在車子要撞到的一剎那,
才學成龍往旁跳開,
D在跳開車子衝過後,
也拔槍對車尾加開兩槍,
試問D、E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Q3
在一個月黑風高、風雨交加的颱風夜,警察F在巡邏時,
看到前方一輛兩男子雙載的機車,頭戴全罩式安全帽,
以膠帶貼住車牌,他以車上廣播器命令其停靠,
對方卻加速逃逸,F就對其開了數槍,
試問F是否符合比例行為?
Q4
警察G、H接獲線報要前去逮捕一名槍砲前科累犯的通緝犯I,
G和H在I常去的麵攤埋伏多時,終於等到I到來,
但不巧I曾在以前見過G,所以驚覺不對要跑,
並把手伸進懷中,G見狀立刻拔槍射擊I,
請問G是否符合比例行為?
請問以上情境符合比例原則的是????
答案是全部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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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是以前教官提的案例教育,原因是法官認為,
弩箭射出後,已無殺傷力,
所以警察可以衝上前將他逮捕,
無須使用警槍射擊,
那如果歹徒又把弩箭裝好了呢?
放心,反正不會射擊到法官或檢察官就是了。
Q2
D不符合是因為車子已衝過,以不會對任何人產生威脅,
所以不能射擊,E不符合是因為,
當時車輛還未對E產生「足夠」的威脅,
何以見得?
沒看到D還來得及跳開嗎?
所以E也可以先跳開閃過,這樣C就不會對任何人產生威脅了!
厲害吧!!!
所以記住,
遇到Q2的情形,要在如果你沒辦法閃過車子才能對他開槍喔^_^
至於如果打死人怎麼辦?
放心,那時候因為你閃不過汽車
所以你大概已經蓋國旗了,
所以不用擔心了,夠棒吧!!!
Q3是因為就算他看起來很可疑,
實際上也十分可疑,但在沒也對人產生威脅下,
你還是不能開槍!
Q4是因為,
歹徒是要跑走的,
他手伸進懷中說不定只是要拿車鑰匙好可以趕快騎車跑走,
至於他的槍砲前科?
又不是有槍砲前科身上就會帶槍,
就算拔槍,他沒開你也不能射擊他,
誰知道是不是假槍?
就算他射擊,
如果沒有對人,你也不能打他,
誰知道是不是空包彈..........
這就是警察面對的「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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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警察杯杯 還是去抓抓賭博 開開罰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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