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個酷刑...對於貪污的海關人員...施行"吞錢刑"依照貪污的現金或相等價值的金額,由法務部提領出等值的1元硬幣..新舊不分,長銅綠的亦可...如貪值200萬...人犯必須連續吞下200萬枚1元硬幣...直到腸肚破裂....貪得少...譬如只貪100元的人...覺得可以活命更生,被原諒...
jackylei wrote:以前就有抓過不少人阿有做過進口和報關行的都知道內情現在的海關人員比以前廉潔許多...(恕刪) 哦 .是以前每次貪1000萬 ,現在每次貪100萬 ,這樣比較的嗎 ?所以現在的比較廉潔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