鼴鼠 wrote:
繳稅是義務,不是說享受不到就不需要繳稅。
再來,繳的稅金"理論上"政府也會拿去做一些便民的設施,
包含對身心障礙朋友有益的建設,例如無障礙空間等等。
小弟個人認為社會福利不能排富,
但如果利用給身心障礙者的福利,
而行所謂"節稅"之實(特別是藉名義來逃稅者),
就需要想法法避免。...(恕刪)
嗯 不過好像 賺的少少的 只要被開扣繳憑單的 沒有一個跑的掉!
反觀 開公司的賺很大 確繳的很少! 同樣都是賺錢 拿個人所得都該死勒 開公司的都是聰明人勒
無障礙喔 去看一下自己家附近的騎樓 有多少種不同的高度! 假如有一整段是一樣高的也麻煩請報一下
有幾個是被指定為示範道路的 勉強有做到 騎樓地面高度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