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銀行欠款要追幾年..!?


kuochih0121 wrote:
對債務人理論上沒有不...(恕刪)


說的真好

是我會建議Archifragment大大
去問到底欠多少錢
假如~這輩子都沒機會還清的話
就去跟銀行協商看看
假如~遇到心腸好點的法務 就會輕鬆點

我看過公司法務一個案件
有人公司倒了,來協商每月還錢...
依他每月所繳的錢
我幫他算過了...他回蘇州賣鴨蛋 錢也還不完...
When the Nazis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I remained silent; I was not a communi
kuochih0121 wrote:
一般來說不會互相影響,
但特殊情形,如老公的公司要借『信保』案件,就要查負責人配偶債信情形。
夫妻財產制,理論上是分別財產制,免得婚後財產有被列為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但危機是如果爾後離婚,你的朋友將無任何財產及對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夫妻財產沒有特別聲明的話,均為法定財產制
基本上也是各自管理各自的財產
不過,依民法1030-1,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還有要注意的是,依民法1011條,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也就是討債公司可以代位要求法院幫夫妻分財產...分完之後討債公司又可以多拿到一些錢...
KESA28493 wrote:
夫妻財產沒有特別聲明的話,均為法定財產制


嗯~~!因為我是針對問題回答,所以沒有重覆問題,讓人誤會在此抱歉。
他的問題是情侶其中一方有大量負債的情形下結婚,選那種夫妻財產制比較好,
所以我是回理論上是分別財產制。免得會有你所述的債權人代位問題。
但危機是一離婚將無任何財產請求。
這是個有強權沒公理的時代,公理只存在弱者的幻想、強者的自覺。

kuochih0121 wrote:
嗯~~!因為他的問題是情侶其中一方有大量負債的情形下結婚,選那種夫妻財產制比較好,
所以我是回理論上是分別財產制。


哈哈~ 我看文不認真~~

對的,要是沒結婚,結婚時就宣告分別財產制囉
就跟郭董還有曾馨瑩結婚時一樣囉,只是以後就沒辦法分財產

amtc0915 wrote:
今天~跟朋友在聊他欠...(恕刪)


本金有15年請求時效
利息是5年請求時效
換句話說假設資產公司在第四年第11個月跟你朋友追索時,一元利息都跑不掉
在第14年第11個月追索時,一元本金都跑不掉

正常資產公司每五年會跟法院聲請中斷時效一次
以你敘述來看,沒實際追討行為並不表示資產公司失去請求權利

guardian92 wrote:
本金有15年請求時效...(恕刪)



大家不在吵了

你們有像陳由豪欠那們多嗎?

陳大哥都沒還了

還不是活的好好

還有一推都逃去大陸了

大家一起幫他們環吧1
五級金賀 wrote:
擺爛的人~管你銀行多...(恕刪)


擺爛的人~管你銀行多扎實

沒錢..就是沒錢..

=========================================

實在不知道你想說的是什麼? 是想告訴大家你家的人有多爛嗎? 還是我誤解了 !?

我只想告訴各位網友 簡單又正確的訊息


1. 欠銀行錢 不是銀行不敢追或不要追債 只是它"目前"還不打算追債 不代表他忘了

2. 銀行的確有打消呆帳避險手段 防止被欠太多錢 造成帳面難看
--- 但不代表你就可以皮著不還錢

3. 不管是個人信貸或是企業貸款 都可以跟銀行談償還計畫 銀行不怕你慢慢還
--- 欠大條的 就要找銀行裡官位大的談
--- 行員的權力可能不能答應你提的償還計畫

4. 銀行業裡面 多的是第一類組(商科 法科) 中的佼佼者 頭腦頂尖的人
--- 人家有辦法開銀行 就一定有辦法追債
--- 重點是一定完全"合法" 一般百姓是玩不過它們的

5. 人肉鹹鹹 皮著不還債
--- 到最後只會拖累親人小孩 害人又害己

之前是用我阿公的名字..因為跟銀行很熟剛好我阿公去世結果也沒付錢了....連帶保證人也去世了叫誰還

結果信用卡通知要付錢就有預感要被停卡就先刷20萬....
這件事只影響我爸信用...我爸也是因為所有事現在都給兒子處理所以也無所謂

要有那個機遇

tw476808 wrote:
貸1000萬,買房子...(恕刪)
BlackJack~ wrote:
差額600萬呢?一筆...(恕刪)


銀行也有找討債的來但是只是電話問在嗎??
銀行轉給討債的都不趕亂來的
600萬當然算是我爸的但是算入呆帳因為之前把所有東西都轉走
所以算入呆帳...算一算也10年了吧

要用此招..要損失信用
要標回來如果剛好被標走這也是風險之一賭賭看摟...


竹器


ccl5988 wrote:
如果被別人標走了呢?...(恕刪)


如果被標走這就是風險
還有損失信用這樣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