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ta wrote:這個...審級制度好想不是設計拿來這麼用的吧?~印象中好像是為了啥『統一解釋法令...balabala』之類的原因~如果說審級制度是為了有個容錯空間而設計,那告上地院的兩造算什麼?法官實習用的白老鼠?~ 拜託你去Google一下好嗎?釋 字第 574 號理由書我國民事訴訟法採審級救濟制度,以三級三審制為建構原則。第三審固有救濟之功能,但其性質為法律審,著重統一法律之解釋與適用,以維法律見解之一致性,故立法機關得衡酌訴訟事件之性質,以定其第三審上訴之程序要件。Shuuta wrote:如果說審級制度是為了有個容錯空間而設計,那告上地院的兩造算什麼?法官實習用的白老鼠?~ 不從地院開始,那要從哪開始?開封府嗎?那包青天就絕對不犯錯嗎?陪審團制沒有染黑過嗎??哪種制度是絕對的公平,還保證參與其中的人是不會出錯的?倒是您來教教我吧!!
kk6066 wrote:不入流...就挖洞給...(恕刪) 派系之別,司法體系不會沒有,但也不至於比其他職業更嚴重。當然會有人因為這樣離開司法官職務,但單純以為退下來的司法官是因派系之爭?真的,去問一點懂實務的人吧。
jahvet wrote:派系之別,司法體系不...(恕刪) 那你很懂...還問我幹麻?想引我說出什麼?台灣司法 有正常過?問問那幾各現在 大法官提名的幾位.....還沒上任就報一堆....你跟我說有多白? 妳說說 我聽聽就好
kk6066 wrote:那你很懂...還問我...(恕刪) 我沒有打算引你說什麼。司法制度當然有值得改進之處,我原本的文只是要說:司法官工作並不像大家所想的這麼好,不然為啥那些大律師不願意加入?每年總是法官退下來的多,律師教授轉任法官少?
iimomo wrote:老實說,可能有一半的...(恕刪) 因為沒能力懂那麼多,所有沒資格討論嗎?那受到傷害的孩子,因為不懂所以活該嗎?你很懂,然後自覺有能力,所以可以為法官說話嗎?如果今天是您的至親發生這樣的事情,你還能說出你現在在這裡說的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