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建議還是去找員工巴 ...(恕刪)
凶殺案是不至於啦 不過好累是真的
sky112180 wrote:
五萬五...好多好多...(恕刪)
其實這份工作可以用低不少的價錢請到合適的人
等新光的案子結束就清算吧
我也覺得他們好不知足
我不想在找師父了啦 來個學徒吧
i史密斯 wrote:
小弟也是從事類似這種...(恕刪)
我都有下去做哦
做的絕對不會比他們少
班也幾乎都是我在加 他們5點一到就閃了
這樣他們夠誇張了吧
Mask1491 wrote:
人要比車兇...
1...(恕刪)
我選一XD
apachi64d wrote:
在台灣當老闆的話,對...(恕刪)
要讓家裡過好日子
如果一個月只給4萬/each(朝九晚五 月修5天 應該很好找人吧) 一個月我就多了3萬塊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