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龍頭 wrote:
如果我說只需"集八點...(恕刪)
水哥
要不要去看超級8
聽說很好看




水龍頭 wrote:
嗨....."窟窿妹".....妳願意跟叔叔一起去"超級8"一下嗎!!??
水晶骷顱 wrote:
人家怕跟你去"超級8"會被宋叔叔扁到變成窟窿
尼斯 wrote:
第一篇發文者弄不清市場以品牌來區分,談技術層面,這不是絕對,
德國日本在他國設廠合作只是要銷售量,如設廠馬來西亞,
是因東南亞土地都相連,只需做陸地運輸不需海運,便宜.
第二篇單以居住地人民的回應,這有何不對?
這也要提告?
汽車版吵架吵的可兇的,01汽車版跟不上他站百分之一.
他站有吵架吵到真的把店給收了的,是否出人命不討論.
maojacky183 wrote:
真是笑話
我喜歡自己家鄉的土地與人民
這有什麼錯?
子不嫌母醜
更何況這個母親並不醜陋 本來就是美麗寶島
人民的教育素質 國家文明科技經濟發展 在亞洲都是名列前矛
即使有些缺點 也是瑕不掩瑜
你一直拿日本來貶低台灣
把台灣貶低的一無是處 是何居心?
這種奴才的嘴臉跟德性令人覺得噁心 瞧不起
gofy6848 wrote:
尼斯 wrote:
第一篇發文者弄不清市場以品牌來區分,談技術層面,這不是絕對,
德國日本在他國設廠合作只是要銷售量,如設廠馬來西亞,
是因東南亞土地都相連,只需做陸地運輸不需海運,便宜.
第二篇單以居住地人民的回應,這有何不對?
這也要提告?
汽車版吵架吵的可兇的,01汽車版跟不上他站百分之一.
他站有吵架吵到真的把店給收了的,是否出人命不討論.
VS.
maojacky183 wrote:
真是笑話
我喜歡自己家鄉的土地與人民
這有什麼錯?
子不嫌母醜
更何況這個母親並不醜陋 本來就是美麗寶島
人民的教育素質 國家文明科技經濟發展 在亞洲都是名列前矛
即使有些缺點 也是瑕不掩瑜
你一直拿日本來貶低台灣
把台灣貶低的一無是處 是何居心?
這種奴才的嘴臉跟德性令人覺得噁心 瞧不起
1.仁至義盡!
2.具狀控告!
PS.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gofy6848 wrote:
尼斯 wrote:
第一篇發文者弄不清市場以品牌來區分,談技術層面,這不是絕對,
德國日本在他國設廠合作只是要銷售量,如設廠馬來西亞,
是因東南亞土地都相連,只需做陸地運輸不需海運,便宜.
第二篇單以居住地人民的回應,這有何不對?
這也要提告?
汽車版吵架吵的可兇的,01汽車版跟不上他站百分之一.
他站有吵架吵到真的把店給收了的,是否出人命不討論.
VS.
maojacky183 wrote:
真是笑話
我喜歡自己家鄉的土地與人民
這有什麼錯?
子不嫌母醜
更何況這個母親並不醜陋 本來就是美麗寶島
人民的教育素質 國家文明科技經濟發展 在亞洲都是名列前矛
即使有些缺點 也是瑕不掩瑜
你一直拿日本來貶低台灣
把台灣貶低的一無是處 是何居心?
這種奴才的嘴臉跟德性令人覺得噁心 瞧不起
1.仁至義盡!
2.具狀控告!
PS.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