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新聞女性對另一女性"指姦"性侵是去勢她的手指頭嗎?她都沒有那副器官, 你要怎麼去勢她?再者你這個提議會讓仙人跳的, 更有恐嚇的力量..........還有2小無猜未成年....你要把16歲小孩子給去勢了.....只因為他懵懵懂懂根本不知道自己幹了甚麼事?我不是要幫性侵犯講話, 只是這類人通常心理有病, 你提議這種東西, 你認為是逞罰他們下次不敢了? 下次他們會找東西替代, 這套對他們根本上不管用, 而且累犯怎麼辦? 閹無可閹.........
籠的傳人 wrote:能保證去勢後就不會再...(恕刪) 你這提議牽扯到另外一個議題你給他們施打女性荷爾蒙連續施打結果他罹癌結論是扯皮? 國賠? 全民健保費用再次提升?或者是乾脆去泰國變性好, 這下身分證是女性了指姦性侵.....所以要廢他雙手斷他腳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