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127413 wrote:那他們要是萬一要國賠...(恕刪) 中華民國台灣國賠申請條例1.必須放棄在中國大陸同等國籍之權益2.並申請人民入籍在台灣公民權益以受憲法保護條款3.如果全家移民另有優渥生活輔助津貼4.全班移民獎給予勵金資予鼓勵X1.5倍5.全村移民獎給予勵金資予鼓勵X2倍
tilu.ff wrote:看新聞寫說是被倒下的...(恕刪) 阿里山小火車林務局收回自營 蘋果日報2010年3月25日 【吳俊陵╱台北報導】林務局昨決定終止與民間公司的契約,收回阿里山森林鐵路在內的「三合一BOT案」經營權。所以已經是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在經營了
oinzuka wrote:TW身分證先拿出來再講~不然要申請國賠只是枉談~ 國家賠償(英語:state compensation),一般簡稱國賠,指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或公有之公共措施,導致人民之權利受損時,可向該公務員或公有公共措施所屬之公務單位請求賠償。申請國賠應該不限定是本國人民吧, 否則哪天到中國旅遊發生問題時, 是不是也要拿出中國身分證?(若看中國礙眼, 可自行代入其他國家)台灣的國賠用的很氾濫, 搞的好像台灣政府是開保險公司的.
sammi1978 wrote:話說我十幾年前也有坐...(恕刪) 之前我搭的時候還經過N個彎道後..好大一聲好像是聯接器那附近的高壓油管(氣管?)停了十幾分鐘維修後才繼續開動...鐵道彎來彎去...應該要開慢一點但阿里山小火車都飆好快得~~~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