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邱經理 wrote:大家好 我是皇家...(恕刪) 臂章繳回是應該的,我比較好奇的是"外套"為何要繳回呢???外套到底是當初員工進來時跟公司買的,還是公司免費提供的?如果公司免費提供那就不囉嗦真的要趕快回給人家但若是員工自己已經花錢買下,離職前還要連同臂章一起繳回公司的話好像也怪怪的...還有那個領薪水,要親自跑去對帳也怪怪應該很少很少有保全公司會要保全這麼做吧......通常幹部手中會有一張叫"班表"的東西........
+10巴蘭卡鋼爪(揮舞) wrote:臂章繳回是應該的,我...(恕刪) Okay的啦,保全公司向來問題多多.多年前,台中某綠色制服的保全公司(現在還在營業),曾發生過,保全公司自以為很大尾,去介入酒店圍事工作,結果,保全員過度盡忠職守,打傷了一名鬧事酒客,但無奈,事後,該鬧事酒客的來頭不小,找上保全公司算帳,保全公司2話不說,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直接把該名傷人的保全員資料給拱出,要該鬧事酒客自行去找該傷人保全員算帳,後來,該名一個月領NTD 23000的保全員,個人賠了50萬給該名鬧事酒客,好個保全公司呀.
皇家邱經理 wrote:大家好 我是皇家...(恕刪) 我覺得這位主管你只是單方面的說法...說實在沒這回事哪來這多感受可以打出這一堆!我不是幫開版說話只是你說的都只是官方說法..真正情況你應該知道 請陳述出來一個認真上進的好員工公司愛他保護他都來不及>但少之又少,台灣企業是出名不人道..
一個業務員幫公司賺幾千萬可能薪水也不到百萬元呀這樣公司就叫做賺"暴利"嗎?管理公司收的費用合不合理,我想他們大樓管委會自己會判斷吧誰都知道自己請管理員會便宜許多,但管委會很難去控制他的品質,所以通常還是會請管理公司。我覺得這家保全公司應該要更週全一點,對自己的員工要嚴格審核豪宅的住戶不會在乎保全的薪水,但對於服務品質一定會有高要求保全若因為公司待遇問題而對住戶服務品質低落,傷的是公司的名聲。保全今天在網上說公司的壞話就算了,明天要是來報裡面住戶的料那我看這公司也不用做了。
小弟的見解,如果樓主所言一個人薪資45000,但跟業主收90000,可能是人力配置和計算的問題,不是抽傭吧....比方一個崗哨,每人輪值12小時,需以2人薪資計算,(這還不包括休假輪班)另外,曾看過一個公司的保全報價(不是樓主這家),維持大門白天12小時一個崗,車道24小時一個崗,看起來是只有兩個崗,但整個月的人事成本是以每人45000元X「4.5」人=202500元/月來計算的。參考看看!
九萬抽四萬五算行情吧保全有機動班(一般就是固定哨的保全員輪休時去代班)主管、督導、辦公小姐(有的省一點就沒請),辦公室租金等等成本只是這間抽多一點以前惡質的保全公司一樣每月九萬結果請六七十歲的來顧一個月一萬八 阿伯照樣做只是無線電對講機要自備就有玄機 這點和制服一樣屬於雇主要負責,雇主這部分會比較有問題至於借款就是心甘情願雇主也可不借 要給他抽利息只能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