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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薩店事件(更新)之『我愛史提芬‧百辯道歉文』─

小樊 wrote:
  既然你都知道帳號...(恕刪)


我不清楚帳號有沒有關聯性

我只看到前三碼相同可是第四碼沒顯示出來的時候都不代表啥

目前我只看到史帝芬跟你們倆人互有過節

如果你認為有關聯或是史帝芬就是阿邦你就舉證來強調你的正確性

不然你質疑史帝芬事情沒搞清楚以前幹麻就說出來呢是說假的嗎

還不是一個樣

台語有句俗諺看一個影生一個子

哈那麼他將你黑名單又礙著你嗎

而且我也只是將脈絡給釐清楚

不敢說是懶人包至少是我個人的認知

我哪點說的不對還歡迎點出來

這樣也算礙到你嗎

所以我說你只是在做跟你想要反駁的論點相同的事情罷了

不相信你貼出來幹麻還不是藉此機會要鬥臭史帝芬

有比較高尚嗎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有點霧裡看花了......(恕刪)


+1,01版友只是希望樓主出來交代一下,後續的發展和結果,而不是射後不理...
bigmouw wrote:
我不清楚帳號有沒有關聯性

我只看到前三碼相同可是第四碼沒顯示出來的時候都不代表啥

如果你認為有關聯或是史帝芬就是阿邦你就舉證來強調你的正確性

不然你質疑史帝芬事情沒搞清楚以前幹麻就說出來呢是說假的嗎

還不是一個樣

哈那麼他將你黑名單又礙著你嗎
而且我也只是將脈絡給釐清楚

不敢說是懶人包至少是我個人的認知

我哪點說的不對還歡迎點出來

這樣也算礙到你嗎

所以我說你只是在做跟你想要反駁的論點相同的事情罷了

有比較高尚嗎




  1.如果你認為有關聯或是史帝芬就是阿邦你就舉證來強調你的正確性
 
  你就會說你認為有關聯,既然是認為,何來代表我表示〝確

  定〞? 如此又何須交待正確性之有??

  2.就是要把事情搞清楚~  不然做啥提出質疑?不然你當作是在玩繞口令嗎? 


  3.他黑掉我~ 我是被黑的當事人;當然礙著我,難不成是礙著你嗎?

  還是我要請他看電影說〝謝謝〞?!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小樊 wrote:
  1.如果你認為有...(恕刪)


你愛抓那種文字上的語病敘述你就繼續抓吧

因為M01有很多人覺得這樣的討論方式我不知道該怎樣形容

講到底你做的的跟你所想要反駁還不是一個樣

不過你要再繼續陪我鬼打牆模糊焦點也是可以

不過沒差你跟我就繼續模糊焦點然後將此篇黑掉(依照01的作業模式)

因為在我認知下他得罪你了而你後來貼的那個啥爆料專區的就是要藉機將史帝芬鬥臭鬥爛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都貼上身份證顯示41歲阿邦就我所知大概是20多歲吧不然還要他舉啥證)

而他將你列入黑名單所以你認為礙著你呢

這應該是M01的問題吧

有哪條板規說不能將你列入黑名單的

還是你的個性很容易受傷呢

不容許人家將你黑名單

這樣就礙著你並且就想要把人鬥臭鬥爛的話

這樣你個性比較像阿邦吧

bigmouw wrote:
你愛抓那種文字上的語病敘述你就繼續抓吧

因為M01有很多人覺得這樣的討論方式我不知道該怎樣形容

講到底你做的跟你想的都不是一個樣啦

不過你要再繼續陪我鬼打牆模糊焦點也是可以

不過沒差你跟我就繼續模糊焦點然後將此篇黑掉(依照01的作業模式)

因為在我認知下他得罪你了而你後來貼的那個啥爆料專區的就是要藉機將史帝芬鬥臭鬥爛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都貼上身份證顯示41歲阿邦就我所知大概是20多歲吧

不然還要他舉啥證)




  鬼擋牆??  模糊焦點??

  你今年的日子已經過到農曆七月了是吧!

  鬥臭他?

  不必我鬥臭他~  很多事實都已昭然若見!

  莫過是要請他向關心此事件的鄉民提出檢驗報告的結果而已!

  鬥臭他~  有賺頭嗎?  

  看你激動的跟什麼似的..................!!

  





  莫非是某分身作自我護航..............................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我比較不解的是上01發文為什麼是"反其道而行"

那麼正常流程又是誰規定的 ??
bigmouw wrote:
有哪條板規說不能將你列入黑名單的





  既然你對被列入黑名單一事的見解如此豁達!

  那就...........  

  恭敬不如從命!

  以免此篇文又被人蓄意挑起戰火下~ 失去發文目地!!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法國魚丸 wrote:
我比較不解的是上01發文為什麼是"反其道而行"

那麼正常流程又是誰規定的 ??




 
  你認為~  樓主因為單單只是懷疑該店家食物引起身體不適

  就把店家相關名稱圖文發表出來
  
  在檢驗報告未定奪前~ 已具毀損名譽之實!

  該方式具有適可性嗎??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小樊 wrote:
你認為~  樓主因為單單只是懷疑該店家食物引起身體不適

  就把店家相關名稱圖文發表出來
  
  在檢驗報告未定奪前~ 已具毀損名譽之實!該方式具有適可性嗎??

所以你就通知該店家就好了,
你有何立場一直追文?
還叫人一定要給你一個道理?
要告也是店家的事,
與鄉民何干?
哇系拍狼 wrote:
所以你就通知該店家就好了,
你有何立場一直追文?
還叫人一定要給你一個道理?
要告也是店家的事,
與鄉民何干?



  立場很明顯~  詳情請瀏覽發文內容!


  一起爭議事件~ 若鄉民不能有知的權力及批評

  就請該樓主別發出爭議性文章對吧!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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