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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未預告離職,公司可以扣薪嗎?[已了解]


媒體人 wrote:
這就有疑問了


那如果今天預告 企業跟你說後天就不用來了 怎麼辦


有些公司的確會這樣,單心要離職員工擺爛,乾脆要他不用來了。
angela000217 wrote:
有些公司的確會這樣,...(恕刪)



遇到要離職員工 最好閃一點
有時候 公司會用異樣的眼光...
免的被請去喝咖啡,人事會問你知道他為什麼離職嗎
關我什麼事

不過本人下面的人 要離職 不事先報告一個月前
捅一刀打電話去 新公司咬耳朵如果同業的話


不少企業 總是看戲的 比祝福多
給你良心的建議
先跟新公司協調,新公司不准的話,再跟舊公司協調
總之不要鬧翻好聚好散,因為事關你之後的離職證明,
如果舊公司不爽給你開個曠職10天,因此開除你不就糗了‧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第 十五 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第 十六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一個禮拜後要上班(7天???) 你要不要考慮

請新公司多給你幾天的時間辦交接

我想新公司應該會諒解 說不一定還會對你感覺會更好

這樣對舊公司也會比較好交代 以後說不一定還會有接觸

如果不是因為反臉的話 最好不要拍拍屁股就走..
看你的狀況可以了解到你在公司並無一定的"重要性"

像我之前的狀況,我任職的公司是拜託我立刻走人 (然後依照規定的10天預告...公司願意給付)

我的工作職稱 "業務代表" 中國地區的代表

因為任職九個月被我一直靠夭薪水從未調整,老闆一個不爽就砍掉我

公司少了我,相對也少了幾筆正在談的訂單

但真正損失最大的卻是我...因為我好幾筆回扣還沒拿到手!(大概10萬RMB)

J@N wrote:
看你的狀況可以了解到你在公司並無一定的"重要性"

像我之前的狀況,我任職的公司是拜託我立刻走人...(恕刪)


大大 您意思是

您也沒有重要性嘍
該公司不能以你曠職的理由來扣你應得的薪水

就是說你做了十天就應該有十天的錢,這十天的薪水公司不能找任何理由來扣除

但是如果你因為未提前預告離職,公司如果因為你的行為造成損失可以搜集證據之後向你求償

印象中是這樣子,建議直接找各縣市勞工局問比較清楚喔
若公司同意您提前離職.當然就不算曠職.
但若不同意您提前離職(因為交接.找人...等因素)...而你又不上班.才算曠職.
曠職之定義勞基法也有明確規定.連續曠職三天.公司可以開除你...

公司是不可以未經你同意.扣你薪資(勞基法也有保障).
但雇主可以提損失賠償...

若公司預扣你工資.那你可以要到勞工局申訴.由勞工局主持公道.
但同時間.貴公司也會提損失賠償.一入一出之間.不見得你會划算.

一般公司若不同意你提前離職.並不見得會私了....因為或許你的職位/離職日不重要.
但工程師.業務.採購或其他員工也都比照辦理...那這家公司不倒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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