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shi wrote:
蕭家淇:這家店並不能稱是八大行業,只能說是「使用強度比較高的飲料店」
...(恕刪)
所以以後碰到建管單位拆違建,
可以類比為 "使用強度比較高的裝潢",
我很好奇的是,
登記是飲料店, 飲料店的營業項目到底有沒有包含 pub 這一項?
天天白日夢 wrote:
如果消防安檢人員明知他是pub,卻只按登記的飲料店種類查核消防設備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問題?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違法?
那這樣消防安檢人員有沒有失職?
...(恕刪)
烈燄赤子 wrote: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PUB面積約99平方公尺
室內消防栓 自動灑水設備 排煙設備 以上三種設備免設
...(恕刪)
球德洛 wrote:
台中市政府過去21次的安檢都是造假?
11005277 wrote:
來...不管是PUB...(恕刪)
李後主 wrote:
這是在賦稅署公示資料裡查得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CompanyQuery.jsp&ctNode=10818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17187129
負責人姓名 王銘哲
營利事業名稱 哈克飲料店
營利事業所在地 臺中市 西 區 中興里 中興4巷1號1至2樓
資本額(千元) 100
組織種類 獨資( 6 )
設立日期 088/09/07
營業項目
有娛樂節目餐廳( 561020 )
菸酒零售( 472913 )
酒精飲料店( 562200 )
冰果店、冷飲店( 562111 )
我想消防安檢跟公司行號名稱無關吧
不要跟記者一樣
...(恕刪)
天秤星座 wrote:
自從經濟部把商業登記法改掉以後,營利事業登記證早就變為廢紙了
上面登記的營業事項是沒什麼意義,只是方便課稅,另外八大行業這個
名詞一樣早就沒意義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