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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不是罪,但明知是高危險群(同志)卻去捐血..就是罪該萬死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
請你們這些同志 就光明正大的到大街上說我是同志
就在大街上正大光明的擁吻
就光明正大的跟你的同事說你是同志!!!


這哪裡丟臉???我認識的同志情侶都很可愛~很大方也很專情
一起出遊互動也和異性情侶沒兩樣
兩人相愛為甚麼不可以擁吻???
你的想法詭異....

另外,高危險群不要捐血害人
愛進出八大行業的男人跟性伴侶過多的女人也請別造業..謝謝!
三貓之僕 wrote:
因為…如果去作愛滋檢...(恕刪)

這位大哥要不要把上世紀的醫療資訊update一下
很久以前的抗體篩檢法空窗期就只剩三個月了
新的病毒篩檢法空窗期都可以減到兩個星期了

不過拿捐血當驗血,真的很該死

Lisa_Hsu wrote:
美國異性戀者傾向一對一關係...(恕刪)


什什什.......麼時後美國的異性戀變得那麼純潔了?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
哈哈哈哈哈哈請你們這...(恕刪)

通常這種一直在哈哈哈的
才是真正的精神勝利法...
阿Q~您說是吧

TATAMAMA wrote:
這位大哥要不要把上世...(恕刪)

rt-pcr
9天就可以了
syensou wrote:
你的意思是異性戀,花...(恕刪)

frank111 wrote:
一個正常的人會定期去做愛滋篩檢?
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
這種人你還幫他說話
...(恕刪)

我沒有說同志是不正常的人,你自己的定義吧
有誰沒事會去做愛滋篩選,
一定是有從事過危險性行為的人,或是一些特殊行業的人,
明知自己可能有病還去捐血,其心可議阿
被起訴也只是剛好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
更火??這人類社會跟...(恕刪)



是誰丟臉丟不夠

你那麼自以為是

那你去跟世界衛生組織 去跟全球各地的心理醫師 精神醫師嗆聲說同性戀是有病啊

我倒是很想看看 有幾個人會認同你的話

且你扯到亂倫 戀童 近親相姦

你是在扯鈴嗎

你提出的例子一方屬於犯罪一方屬於精神疾病

敢問你今天同性戀犯哪條罪 哪方面又有病

刑法還是民法? 在精神疾病臨床上又是那個病?

前面已經一群人一邊宣導正確醫學觀念 一方面在不爽你的論調了

假如以你哪個人跟大部分的人不同就是有病的觀念

那我想問你

你吃藥了沒?
我的拓網:http://friend.top1069.com/profile.php?ID=29181
皮很丘 wrote:
首宗起訴 愛滋男空窗期捐血釀禍
新北市某大型醫院林姓男員工,本身是同性戀,卻在去年參加醫院舉辦的捐血活動,事後血袋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釀成一死、一人感染愛滋病。
真是可惡!!
希望有性病或屬於高危險群的民眾,管好自己...不要再害人了!

咦?你怎麼這麼氣憤啊~
那可以參照一下你在別棟樓的發言嗎?
蕭中指事件後續呢?不了了之?(請參照#9)?

先報上你的學歷(附上畢業證書)與家庭總收支吧!你是哪裡不滿呢?學歷?財富?

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受害者都沒在靠邀了,旁觀者還在話羞?


悲劇每次都是無關的人造成的。

加害人原本沒有要對被害人怎樣,但卻因為旁邊的路人A~Z的鼓譟而影響了加害人的情緒造成無訪回復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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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這樣回覆你的疑問嗎?
你會氣憤愛滋病患者在空窗期去捐血,那麼對於蓄意阻擋救護車的人,是否可以用同樣標準呢?

katsumi wrote:
咦?你怎麼這麼氣憤啊...(恕刪)


大大,,,你別動怒....

來這是要歡心,,不是來動怒的
基本上我覺得這算單一案例
他也不知道自己空窗期吧??


不能因此仇視所有同性戀者吧(是跟這些人有仇??)

雖然電視會報一些同性趴
可是很低調很安靜生活很正常的同志朋友應該很多
不要再找機會污名化同志了
他們只是跟我們不一樣,不是妖魔鬼怪也不該被看輕

有些話看看就好 真實人生並不是有錢人或美女就可以無往不利予取予求

katsumi wrote:
蓄意阻擋救護車的人,是否可以用同樣標準呢?


中指蕭確實有病,躁鬱症患者所做的事與這位愛滋患者所做的事不能混為一談,

且這位害死人的愛滋患者,到目前有發表過道歉函嗎?他父親有出面替他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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