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討論:艋舺撞死人 VS 良民奪槍自衛判三年

有連結或判決文嗎?
若真是如此的話!
這個判良民自衛過當關三年的是那位恐龍法官啊?
應該公布出來接受社會公評吧!
該下台就下台!否則讓恐龍法官繼續把持皇后的貞操來魚肉良民...
真是國家的大不幸啊!真是妖孽啊!?
人權團體怎沒聲音呢?這才是他們該做的事吧?

lowyield wrote:
人權團體怎沒聲音呢?這才是他們該做的事吧?...(恕刪)



呃~~~~汝為台灣人 不可不知台灣事

在台灣
所謂的人權是指犯罪者的人權
richard7083 wrote:
畢竟台灣並不是一個人民有高度法律素養的國家...
交給人民去決定法官的判決還不是很恰當...(恕刪)



本來是沒錯,不過經過多年法律人玩法、法官亂判之後,
人民的法律與道德素養其實已經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也才會越來越感受到這些法律人的荒謬啊

一堆法律人位高權重,可惜沒有任何一個人做出改變。
(我覺得學醫的也是一樣的問題)
國外的陪審團制度,老百姓只能決定歹徒有罪還是無罪,行為是正當還是不正當

若有罪,法官再去裁定量刑高低,也不像前面大大說的,全部都交給陪審團決定

這樣的好處是,判決不易與社會脫軌,要被收買也要收買整票陪審團,難度較高

而量刑的多寡,還是有專業的法學人員裁定

只要是正當的自衛,一般來說在國外可能檢察官都不會起訴

有問題的奇怪自衛案例,還是有檢察官可以把關起訴

日本、南韓、大陸這些跟台灣走歐陸法系的國家,最近聽說都開始採用陪審團制度

不曉得有沒有朋友要補充



我猜等一下就會有讀法律的專業人士來嗆鄉民說沒有法學素養
住台灣這麼久了

難道你不知道壞人的命比較珍貴也比較值錢嗎?

不相信的話

你拿西瓜刀分別去捅冬瓜標和李教授一刀

看捅哪一個會被判的比較重...

PS:會被製作成消波塊等等的其他行為不在本討論範圍內
發文不附圖 此風不可長 沒圖沒真相 快貼圖上來

workcool wrote:
住台灣這麼久了難道你...(恕刪)

哈哈 人家標哥都已經洗白了...
但是他有很多好朋友是做黑的...
現實的因素很難不想到捅標哥被作成消波塊的無罪判決呀~~

結果出來了...捅李老先生罪比較重!
K77 wrote:
本來是沒錯,不過經過...(恕刪)

個人覺得....台灣人對於要求他人有極高的道德要求...但是對待自身卻普遍極為寬鬆~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懂法律...
但是大部分的人求學過程中連基礎的法學常識都沒修過...
也就是自以為自己會看法條...

我是覺得啦...如果現在的國小教育開始強制加修基礎法學常識
國中加修一般法學常識...高中加修進階法學應用...把這些列為共同科目
15年後或許可以開始試辦陪審團制度~~
市場概念

沒人要的東西就要淘汰

但目前卡在淘汰不了百姓不要的東西


請搜尋:監工拒放水 被黑道打成斷腿、失智


「要確實監工,那就是不要命了!」工程會主委范良銹為了找方法管好道路工程,日前赴台電南區工程處和第一線工程人員座談。台電員工向他抱怨,有兩個同事按契約和圖面監工,結果被廠商找來黑道毆打,一個打斷腿,一個打成失智,「實在太惡質了」.........



按契約監工的台電人員,理應與奉公守法調查塑化劑的公務員一樣,受到政府表揚
下場竟是政府對此不問不問,遇到黑道屁都不敢放。政府連台電人員都無法保護,遑論市井小民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