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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iPHONE被拾獲,對方要求分三成之到底怎麼算?


Willien Chen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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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真的想錢想瘋了......
如果同理可證....撿到信用卡可以要求額度的1/3還是停卡辦新卡1000元手續費的1/3
撿到你家的鑰匙是不是能要求你1/3的家產.....
撿到東西無償的環人家真的不好媽????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這些人的四維只剩禮義廉嗎??............(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 所有撿到東西有要求報酬的人就是 無恥的人喽 ?
vincent12 wrote:
我是覺得 , 依法拾獲者可請求三成 , 但並不是不可商量的 ,
失主可說說自己的情況請拾獲者幫幫忙少拿一點
如果失主說了家裡的困境(我是指真實困境,不是騙人的) ,
拾獲者仍不為所動 , 也只能說是拾獲者作人失敗
我想這個事情是可以好好講的....

...(恕刪)


(os: 出現了出現了)

好偉大啊

所以要和你求情就是!
要證明自己有多可憐, 得到您的認可, 才可免那三成,拿回手機!

我認同失主應心存感謝
但還要失主用困境求情??
怎樣算困境? 父母不可健全? 要有低收入證明? 要失業中? 離婚失怙中?

媽的....我是越來越認為那條爛法該好好修一修了!

要三成還好像在做功德一樣了哩
行使自己的權利有什麼錯嗎?

這樣也要砲轟人家...
要求報酬很合理+1

那些說撿到小孩小狗的, 法律說的是死物, 不是生物吧
大家攻防好熱烈哦...我想我應該是看情況而定吧,
永生之伊登 ID:77973833 Lv:20 技能:Lv:6 生命:1010 攻:643 回:358
kenkenken001 wrote:
(os: 出現了出現了)

好偉大啊

所以要和你求情就是!
要證明自己有多可憐, 得到您的認可, 才可免那三成,拿回手機!

我認同失主應心存感謝
但還要失主用困境求情??
怎樣算困境? 父母不可健全? 要有低收入證明? 要失業中? 離婚失怙中?

媽的....我是越來越認為那條爛法該好好修一修了!
要三成還好像在做功德一樣了哩
恕刪)


我說的是討論 , 跟"求情"有點不一樣 , 這位大大不要動不動就"靠媽媽"
(當然有些人很硬 , 求情甚至下跪都不為所動的 , 應該也大有人在 , 至於我是那一種 ? 天知地知我知,你不知..)

我也贊成該修正 , 但我想請問修正後會變怎樣呢 ?

三成變一成 , 那還不是跟三成一樣的意思 ?)

或是變成 0% ?
那就可能有一些道德邊緣的人 , 原本有三成可以拿(或是少一點 , 一成) ,
現在0% , 那就乾脆不拿去警局了呢 ?

這位大大你想想是不是會這樣呢 ?

PS : 路上撿到 1000 萬 , 如果有 300 萬可以拿 , 我想很多人會拿去警局 ,
如果一元都拿不到 , 那會變成有很多人乾脆拿回家 ,
當然我相信也會有很多人明知一毛報酬都拿不到 , 卻還是會拿到警局去
不過路上沒那麼多錢好撿就是了....
當初定這種規定不就是讓撿到失物的可以盡可能歸還失主嗎 ?

今天有人撿到 10 萬元 , 還給失主 7萬 , 自己拿 3 萬 , 跟撿到 10 萬 , 直接暗幹 ,
那一種對失主比較好呢 ?
如果今天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社會 , 那我沒話說 ,
但偏偏現在社會很糟糕不是嗎 ?
不要求報酬的人只是放棄行使自己的權力而已

有了這條法律創造雙贏的局面不是很好嗎?
個人認為是這是一個"惡法"

看到電視上有少部分人把這個惡法發揮的淋漓盡致,真的是很有一套

哎........
今天立這個法條,主要是希望能讓掉東西的人更有機會找回自己的遺失物
這三成報酬算是讓拾獲者將物品交到警局的一種誘因,今天法律就這樣
明文規定寫在那,無法理解為何所討這三成酬金就會被當作不知恥之人呢
還有人拿出小孩老人來說嘴,我看走失老人跟小孩才不會有人去撿拾回來勒
走失動物也是一樣的情況,看到了會加以理會者應該不多,因此在這我們應該
就比較常見的遺失物(譬如手機跟錢包)來討論吧,今天如果沒這三成報酬的法條
可能遺失物尋回的機率會更加的低,因此不需要過度渲染這法條吧
當我遺失一個物品,我當然很希望可以立刻取回阿,有人幫忙送到警局通知我領回
給對方報酬又何妨,總比我的物品石沉大海般永遠拿不回來的好,不過三成報酬
還是真的有討論空間啦,就希望立委諸公能好好檢視這個法條來做出合理的修正了
都有中指蕭了,多了這種人也不覺得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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