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nstood wrote:
在 01 不少人討厭責任制
責任制有什麼不好?
工作做完了可以早一點回家.
工作做完了也不用每天到公司報到.
相同的工作量, 有些人做的完, 有些人做不完.
工作不熟練的人多花一點時間充實本職學能有什麼不好?
等你變成老手時, 就可以享受責任制的好處了.
大哥您想太多了
如果 你在下班前 東西全部都做好了
老闆會 想盡辦法 把你留在公司
增加工作量 或是 幫忙別人的業務
開除一個效率差的人 讓他的業務 疊在你身上
絕不會讓你這麼早放人的
到最後 只會事情越來越多 越做越多做不完
Jinq.Liuh wrote:
話這麼說好像沒錯?
但事實不是這樣, 在業界幾歲叫退伍? 五十? 六十? 七十?
我只知道在科技業, 超過三十五歲就很難找工作, 超過四十歲公司根本不要!
主管最愛的是有工作經驗兩三年的小夥子. 再來是應屆畢業生.
事情為什麼會變這樣?
原因是因為現在的主管都太年經, 年輕的主管不會用比自己還老的人, 如果對方年紀長, 能力好, 那百分百不會用. 因為他的位子早晚不保.
三十五歲後你若還不是主管,那可就危險了,不是爆肝,就是等著被裁,至於要換工作? 很難! 這也就是超過三十五歲的悲哀了.
...(恕刪)
+1
上次我在某篇說過類似的話,講到科技人中年被裁的悲哀
結果有人跟我說,中年人如果競爭力比不過年輕碩士,自己要反省,
工作多年為什麼沒有累積知識經驗...bala bala...
真的讓人蠻無言的..
你寫的才是目前業界實情。
LS843 wrote:
你說的有部分是對的問...(恕刪)
的確,除了勞基法之外,產業政策也要有所配套。不然容易造成人力成本雇用問題。但缺乏對症下藥的"勇氣"。我用勇氣兩個字,代表了政府政策付諸實行的畏首畏尾。凡事簡單處理,就會越來越扭曲。如果台灣真的要兼顧內需,卻不想辦法將勞資關係扭轉成正向循環。不想給資本家以外的人,一個兼顧人生與工作的職場。那內需不過是空談。
別提大道理,什麼是時間是自己規劃出來的,什麼平衡是自己必須要負責的。的確這些有自己必須承擔的義務,但是當法令與執法單位無法真的去保障個人的時候,很多不過是口號式的嘴砲空談。
另外,einstood網友,你說的是一開始責任制的美好積極意義,可惜在台灣這早已被各行各業企業主給極端扭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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