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basco wrote:
去課一年內買房又賣同間房的人重稅不是很簡單嗎?
一前內買房又賣掉: 賺多少課多少
實話告訴你,很難.....
不是不想這樣課稅,而是執行上有困難,難在買賣房屋的人不會誠實申報買賣金額,
因為買賣的人都會用公告地價計算,去簽訂向地政機關申請過戶的買賣金額,
而公告地價一直以來都是偏低的,所以課不到稅,所以除非人人誠實申報,否則是真的課不到稅的。
bart_go wrote:
實話告訴你,很難.....
不是不想這樣課稅,而是執行上有困難,難在買賣房屋的人不會誠實申報買賣金額,
.....(恕刪)


....尤其履約保證銀行一定要很大...雙方才會相信....大銀行敢直接違抗政府法令??Bill Bok wrote:
記得台北市欠了不少的健保費
叫台北市先吐出來!
外國的華僑通通都沒有繳費
每年回來使用健保資源的人一大堆
是否該立法禁止這些人使用?...(恕刪)
安迪月亮 wrote:
健保真如你說那麼好....那保險公司的健康險是賣給誰???買保險的又是錢太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