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面就是這樣妹只要長得正不管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都是可以被原諒的大概就算是殺人放火也是被逼的.........就不知道今天如果新聞上是一個年過50,臉長得像許效舜一樣方方正正的"正"嬸還會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幫她喊冤喔?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水果記者可以消息靈通到當場拍到上銬、拿著便當的當事人?是警察通風報信給媒體?警察笨到沒事討罵?還是?另外三本漫畫而已?三本漫畫就不是錢?店家不堪損失依法為自己討公道,叫小題大作?爛人借書弄丟不還擺爛事不關己,叫正妹無辜?台灣沒是非了?去跟銀行刷卡刷個300塊然後從此完全不鳥他拖個一兩年後看看會怎樣?
terry666786 wrote:就不知道今天如果新聞上是一個年過50,臉長得像許效舜一樣方方正正的"正"嬸還會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幫她喊冤喔?...(恕刪) 之前有一個50幾歲婦人挖了路旁空地兩株波斯菊,被埋伏在旁的便衣警察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還銬上手銬。也是有人幫他喊冤~~
寂寞。寂寞就好 wrote:警察:我是警察 妳因xx罪嫌而被逮捕 交出贓物!!民眾:我漫畫忘了還 (拿出三本漫畫...)...(恕刪) 警察:我是警察 妳因爲搶奪罪嫌而被逮捕 請交出贓物!!民眾:皮包裡面只不過幾張衛生紙而已,大驚小怪法官:依搶奪罪判刑2年鄉民:此法官真是瞎..小題大作....小女生只不過搶幾張不值錢的衛生紙罷了.......有必要這樣嗎?........
"忘記還三本漫畫 被上銬"這種標題根本是誤導人會被上銬是"忘記還"之後店家可能聯絡不到或是怎樣,所以去提告然後連法院還是地檢署也傳不到人最後被"通緝",一連串事件才導致有被上銬這事情發生並不是忘記還書就會被上銬不過比較好奇,他戶籍地都沒人嗎?
rexjian wrote:租書時有沒押金或押證件?有沒留下電話手機等資料?老闆真的用很多方式都連繫不上租書人嗎? 這個我不知道rexjian wrote:你怎知三本漫畫是同一套呢?新聞有說嗎? 這我也不知道rexjian wrote:朋友欠你多少錢超1年不還你會上法院告他侵占?1千? 2千? 5千? 朋友的話就不會 , 當被狗吃了不過如果我是開店 , 有請法務 , 不用一千 , 就算三本漫畫我也會告這是二回事 , 公是公私是私 , 反正法務去作就對了
rexjian wrote:忘了還3本租借的書代價是公然上手銬移送法辦,你認為這是合理的嗎?你兄弟或朋友向你借個200元忘了還是不是也會比照處理呢? 對通緝犯公然上手銬移送法辦,若是依法行政就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親兄弟就不能明算帳嗎?你是否也願意讓每個陌生人都跟你借100元可以不歸還?況且你用熟人來跟陌生人來比喻本事件,你的邏輯思維沒問題嗎!?你有替漫畫店的商家想過嗎?他們經常遇到借書人都用『忘記了』當藉口的損失嗎?那些長年累月的損失,難道就活該倒楣認賠?rexjian wrote:告民事要上銬?怎沒看過哪個欠銀行上百萬卡債還不起的人被銬上警局? 通緝犯上銬還有分民法和刑法?百萬卡債還不起的人,還有分會願意出面協調與蓄意躲藏這兩種人,你說的哪一種?若會出面協調的人,法院怎會發佈通緝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