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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上句點的禮物......該送嗎

她已經選擇了別人。
再收到樓主的禮物,她應該只會覺得困擾吧?
我覺得一切的愛都是兩人的
不愛了卻還在一起只是會傷害彼此的
誰說小孩一定要有父母才會幸福
我覺得父親跟母親都過的很快樂小孩就會幸福

愛本來就很難控制
理性的對錯 在愛情面前 是不存在的
如果真的不愛了 還有婚姻關係羈絆的親情
如果夫妻可以在變成朋友 大家何必一定要認為離婚是不好的
很多事情 經歷過了才知道................
ok!

樓主以一個有婦之夫的身份愛上了另一個女人,

就算最終讓您如願又怎樣,

難保以您的個性不會再去重蹈覆徹!!

樓主您只顧著自己的心裡感受,那您的老婆呢?

已離婚又如何,2個小孩都成了單親犧牲品,您有甚麼資格對任何人說"愛"!

抱歉,您的家務事我這個外人並不瞭解,但我無法對外遇人有正面的看法...


一定要送

祝她幸福

這會是你們兩人將來的一個美好回憶

每當到了記念日,腦海裡一定會出現她的影子, 想著她現在好不好,是不是過得快樂.

祝她幸福

送她禮物,祝她幸福, 靜靜離開.
怎麼看都覺得是Tiffany金飾的廣告

歹勢
我來亂的
Dreamway wrote:
好吧,我承認我很傻但...(恕刪)

Tiffany....我有樓主的2跟4...4是羅湖牌,2不知樓主買多少...星期天剛在香港買花了1550港幣
樓主有沒有像過女生的心情?
她最後選擇和別人在一起
就是不想再跟你繼續這樣下去

心裡背負著第三者的十字架

想你的時候,不能隨時隨地打電話給你
會擔心你身旁的太太會不會發覺異樣

別人在過情人節、聖誕節的時候
也不能像是正常情侶一樣過節

恩......最後一件禮物還是不要送出去吧
送了也只是讓對方心裡有所負擔


從來都不認為自己出軌的行為是正確的
也不想用愛作藉口來合理化錯誤的一切

只是
有些事情真的是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離婚的決定其實是非常的不捨與痛苦
還好與前妻溝通的過程算是非常平和
彼此都可以在冷靜狀態下表達想法

我一直認為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做不成情人希望還能當好朋友
最起碼不該是形同陌路的仇人

孩子當然是最大的虧欠
也許做再多也無法彌補

罪有應得大概是各位想送給我的評語吧

謝謝大家
送! 不只要送,既然樓主都已經離婚了,還應該用盡全力地去把她爭取回來!!
如果妳們之間的感情與感覺都是真的,如果都珍惜這樣的悸動的話... 36歲也是可以轟轟烈烈的年齡啊..

儘管之前樓主的行為比較不當,畢竟是已婚身分... 或許是有人說的現世報,但是樓主也因此失去家庭了,如果不想抱憾終生,就去TRY吧。


請問會離婚是因為之前感情就不好?還是因為你愛上另一個女孩子的關係?
老爺別這樣,少奶奶會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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