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izon0001 wrote:台灣的面板廠應該不多...(恕刪) 月薪(所有的含全勤獎金)超過17280.-好像就不違反勞基法.不過萬一沒全勤便無17280.就違反勞基法.該廠把薪水這樣訂,重要是要省加班費.加班1HR,460/8*1.33=76.比95還低,那家?在那裡?
taualues wrote:有些人說怎不去告.....(恕刪) 能成為面板廠的應該都是台灣500大以內的吧這種公司怎麼敢隨便開除人呢?而且為了一個日薪460元的人而上新聞版面有可能嗎?既然樓主說的是真話那直接公佈面板廠的名子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