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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毒會計盜領公司4千萬....(9/24更新判決)

法律途徑大概沒啥用吧

聰明的從開始摸錢時就已經脫產了
笨的在第一次被公司的人攤牌也知道該脫產了
現在要假扣押也扣不到了吧....

打官司也不知道打到民國幾年,頂多送他進去蹲一下
錢有辦法要回1/10都要偷笑了,期間浪費的人力物力都回不來

學銀行直接打折賣給債信公司+1 方便省事
0snownow0.blogspot.com *雪紋|攝影新手習作簿
越來越無望討回來了...
只盼能從重量刑...
老天保佑....壞人退散
根據經驗法則..
這錢絕對要不回來.
想要吞你的錢,後路早就想好了.
自己名下不會有任何動產及不動產.(簡稱:脫產)
頂多抓去關一關.
沒多久又是一條.....算..好漢嗎?

HIKOALA wrote:
因為在下也是會計

如果有電腦的財務系統
...(恕刪)


既然妳也是會計
那妳應該也知道
就算有電腦系統
入帳也都是會計做的..
由其是碰到不會電腦的老闆的時候
做手腳是非常簡單的.....
偷票還會有證據
現金交易的就超好被做掉的了.....

..::No comment::..
第一次開庭有張2010年初的銀行明細2百多萬,打死不認,就覺得很詭異,可能會怕開民事庭後被追流向
目前已開庭2次,該名會計也以認了所偷金額,這2百多也認了

阿馬evan wrote:
如不還!

花個50萬就讓這個惡女在世上消失


然後可能要準備5000萬等殺手來勒索
跟道上兄弟放消息...
此會計有上億身價..自然會有跑路人會賣茶給他..
不過這招只能損人..對公司也沒幫助..
算是下下策..最多算出口鳥氣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總是站在邪惡的一方
判決結果 「有期徒刑兩年,如易科罰金,新台幣900元折算一日」
這點錢這女人絕對拿的出來,肯定
蘋果對這題材會有興趣嗎?

kpp wrote:
如果打民事之後拿到該...(恕刪)


要走此途徑也有風險
你怎知道他們到底幫你要回來多少
討回一千萬
跟你講500萬
還要對分
最好有熟人
才不會被吃

kpp wrote: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總是站在邪惡的一方
判決結果 「有期徒刑兩年,如易科罰金,新台幣900元折算一日」
這點錢這女人絕對拿的出來,肯定
蘋果對這題材會有興趣嗎?)

水果日報一定沒興趣
因為這太常見了
就以這次的運動彩券的例子來說
主嫌和共犯
判刑
我猜也是差不多二、三年
共犯搞不好還能脫罪
這樣想你會不會比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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