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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竹北的網友們…請幫忙抓壞人(1021更新)

幫頂~~我也住竹北~~

只是我看照片看不出是哪裡@@"
抓了又如何??
依照法規他不是現行犯
也沒犯罪證具保存 因為他並非性侵害
最多只能算強制觸摸或強制猥褻以及違反兒少法(證具確鑿的情況下)
不是光憑一段騎腳踏車的畫面或是當事人陳述就能定罪的
三個月過去 被害人能準確說出當時細節嗎?
這位阿伯會坦承犯行嗎?
警方不能用自由心證辦案..網友們卻能看見黑影就開槍
誰的壓力比較大呢?
希望大家理性看這件案子
照片公布出來不見的聰明 對案情毫無助益
網友的熱心只方便早點找到人..也方便歹徒更早做好辯論的機會!!

luckylin0927 wrote:
抓了又如何??最多只能算強制觸摸或強制猥褻以及違反兒少法(證具確鑿的情況下)


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因為最多只能算強制觸摸或強制猥褻以及違反兒少法,所以就不用將壞人繩之以法?

我們只是想盡快找到嫌疑人,希望可以說清楚
不知道為什麼,我怎麼覺得壓力最大的好像是你阿

luckylin0927 wrote:
抓了又如何??
依照...(恕刪)


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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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做的只有--->繼續頂下去...

noelle wrote:
聲明:以下原文圖轉貼...(恕刪)

更新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聲明:以下原文圖轉貼...(恕刪)


女兒被猥褻,母親四處張貼印有「怪叔叔」照片的傳單,盼大家指認,左邊就是事發地點,原本有茂密草叢,日前被燒了大半。
記者高宛瑜/攝影、翻攝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太可惡了
雖然我是台中
幫忙頂
記者也快來頂
舉證很重要 無憑無據要將他定罪.....非常難!
請神探李昌鈺辦這件案子都一樣
倒是大人讓小女童獨處讓小孩子陷入險境
已經觸犯違反兒童少年保護法了 會遭罰鍰的
媒體已經幫妳們報導了 電視也播了
敲鑼打鼓的結果是社會局也會開始介入調查 包括家長的疏失罰則....!
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 當家長指責歹徒時 想想自己有無疏失

鄉民要用情緒性的措辭 我尊重言論自由 但希望冷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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